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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技术创新工作

编辑:sx_chengl

2016-06-28

当代新熊彼特派技术创新经济学或演化经济学,为我们提供了极其重要的借鉴。这里是一篇技术创新工作的内容,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Abstract: in a certain sense, Marx economics in terms of its own research object,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echnical innovation in this modern economy the most important phenomenon of reserved position. Based on the study object of political economics to elaborate, especially to Marx's" productivity -- mode of production relations of production principle" exposition, and then discusses how to apply the" productivity - production - relations of production theory" to explain the technology innovation, as well as the Neo-Schumpeterian economics in the related problems on contribution and on the Marx doctrine economic significance.

摘要:从一定意义上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规定自身的研究对象时,为解释技术创新这个现代经济中最重要的现象预留了位置。本文通过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阐述,特别是对马克思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的论述后,进而探讨了如何运用“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来解释技术创新,以及新熊彼特派经济学在相关问题上的贡献和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生产方式;卢卡奇;创新;新熊彼特派经济学

一、马克思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和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在发表于1997年的一篇论文中,吴易风教授通过详尽的文本考证,证明在马克思那里存在着“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而不是生产力直接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原理。①从1846年12月28日致安年科夫的信开始,在《哲学的贫困》、《资本论》、《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等一系列论著中,马克思多次强调了这一原理。譬如,在1846年12月28日致安年科夫的信里,马克思说:“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吴易风就此指出:“请注意,这里不是生产力直接决定生产关系,也不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构成生产方式,而是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②

在上述文本考证的基础上,吴易风进一步考察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他提出,第一,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里的规定,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而不单纯是生产关系③;第二,马克思对生产方式的研究包括了对资源配置的研究,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下有着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不存在超历史的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在一种特定的生产关系下进行的生产方式,总是为资源配置设定了特定的优先目标。厄内斯特·曼德尔在《权力与货币》一书中写道:“不同的经济制度、不同的生产关系体系以及不同的经济政策最终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形式。……社会科学的真正问题———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从来没有‘纯粹的’经济科学和政治科学———在于发现哪一个社会集团,出于何种原因,为了谁的利益,强制推行一种既定的资源配置形式,并给承受特定的资源配置优先目标的人民带来什么后果。”④与此相反,按照罗宾斯为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所做的定义⑤,资源配置的目标是给定的,也就是说,资源配置的目标及其优先顺序的确立,被悬置起来不予讨论。显然,在这些问题上,存在着“政治经济学”和马歇尔刻意制造出来的“经济学”之间的深刻差别。从“政治经济学”的立场看,资源配置只能在特定的权力关系下进行,这种权力的基础则可以归结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与一些制度主义者和后凯恩斯主义者可以说是一致的或近似的。譬如,“加尔布雷思认为,资源配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者的权力’,‘权力系来自资本所有权———生产资料所有权’,而罗宾斯等人的经济学定义可能是‘掩盖这种权力的幌子’。”⑥

二、怎样运用“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解释创新活动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规定自身的研究对象时,为创新(既包括技术创新,也包括组织创新)这个现代经济中最重要的现象预留了位置。在我们看来,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为解释创新活动提供了一个适当的方法论基础。

在技术创新经济学中,一个在方法论上十分重要的问题是如何理解技术进步和组织变迁的关系。从表面上看,技术进步和组织变迁似乎呈现出一种相互作用,借用演化经济学家纳尔森(Nelson, R.,)的话说:“从一个角度看,正是技术进步在过去的200年里一直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组织变迁处于附属地位。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没有能引导和支持R&D、并使企业能从这些投资中获利的新组织的发展,我们就不可能获得技术进步。”⑦按照“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原理,生产力的发展相对于生产关系的变化具有自主性(autonomy)和首要性,在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变化之间存在着具有因果性质的关系。但严格讲来,这个原理并没有对此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没有讲清楚生产力发展的具体机制,没有讲清楚生产力的变化与人的活动之间的关系。此外,它力图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确立相互作用的存在,却于某种程度上陷入了论理上的悖论。事实上,即便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马克思也没有运用“决定”这个词来表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联系,他使用的措辞是十分讲究的:“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⑧在理解技术进步和组织变迁的关系时,不能把技术进步看作独立的、自主的过程。在这里,真正起着首要性作用、并把技术和组织这两个层面联系在一起的,是导致生产方式变革的创新活动。

在我们看来,生产方式概念作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中介,恰恰表明:在既定的生产力水平之上,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仍有着一定的可选择的空间。一种生产方式必然“适合”于既定的生产力,但无论如何不是被后者以决定论的方式机械地确定下来的。明确这一点在方法论上是极为重要的,它将为回答下面这样的问题提供一个出发点:譬如,为什么在现代大规模生产的旁边又形成了所谓精益生产方式?等等。同样,在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之间也存在着更辩证的关系。布雷弗曼在他的《劳动与垄断资本》中对此做了深入而系统的分析,他说:“本书主题之处就之于:……我们在我们周围看到的‘生产方式’,即组织和进行劳动过程的方式,是我们称为资本主义的那种社会关系的‘产物’。”⑨

不应忘记的是,在《资本论》第一卷里,马克思已经就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之间复杂的、充满相互作用和反馈的关系做了深刻的论述。卢卡奇在批评布哈林的具有技术决定论倾向的观点时,就引证了马克思的这些见解。譬如,马克思指出,以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确立后才建立起来的。他明确地提出,“资本起初是在历史上既有的技术条件下使劳动服从自己的。因此,它并没有直接改变生产方式。”⑩在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中,生产的技术基础和中世纪的行会手工业并没有不同,首先发生变化的只是生产关系,即出现了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关系,而生产的技术基础并没有变化。○11在论及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向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过渡的问题时,马克思指出:“而现在,对于由必要劳动变成剩余劳动而生产剩余价值来说,资本只是占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或者说现存形态的劳动过程,并且只延长它的持续时间,就不够了。必须变革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从而变革生产方式本身,以提高劳动生产力”。○12因此,“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并不意味着“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以箭头表示因果决定关系),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决定论的依次决定的关系。生产力的发展不是自主的(autonomous),而是生产方式或劳动过程变革的产物,也就是说,不能脱离人的实践活动来规定生产力发展的自主性和首要性。

接下来的问题是,在解释技术创新的源泉及其影响时,如何运用“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应区分以下两个层次:第一,怎样运用这个原理解释个别企业的创新活动;第二,怎样运用这个原理解释重大的技术创新或技术革命对于整个社会经济所产生的影响,换句话说,怎样解释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在社会中得到普遍采用的过程。

就前一个问题而言,我们认为,应该在目的论活动的统一结构中,去理解生产方式的概念及其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联系。生产方式的变革一方面推动着新的生产力开发和利用,另一方面必然要求调整或改革生产关系;换句话说,无论生产力的发展或生产关系的变化,都应纳入劳动过程的统一的目的论设定的结构中去,作为这一目的论活动内部的、相互联系的环节来对待。

马克思关于“生产方式的变革”的概念,实际上就是熊彼特所说的“创新”。应予强调的是,创新活动在一个更复杂的层次上再现了劳动过程的目的论特征。按照弗里曼所总结的熊彼特的观点,创新活动具有两重性,“创新本质上是双重的、耦合的活动(two-sided、or coupling activity),……一方面,它包括对一项需要的认可,或者,用经济学语言更准确地说,一种新产品或新工艺的潜在的市场。另一方面,它包括技术知识,这些知识可能是现成的,但也常常包含着崭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即原创性研究活动的结果。”创新是这两方面的耦合。弗里曼指出:“这一耦合首先发生在创新者富于想象力的头脑中。”○13这意味着,在创新活动中,耦合本身实际上成为目的论设定的对象。从这一认识出发,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需求牵引论”和“科学-技术推动论”这两种有代表性的、解释创新来源的理论的共同缺陷:它们都没有把这种耦合作为目的论设定的对象来看待,而是孤立地强调了一个方面的因素,因此它们都没有把握住创新这一目的论活动所固有的特征。弗里曼针对这两种理论的缺陷写道:“按照经济学家的定义,技术创新是一种新工艺或新产品第一次在商业上的应用和生产,因此企业家的重要贡献则是要把新的(技术)理念与市场联系起来。……我们的确可以得出下述命题,‘单方面的’创新成功的可能性较少,热情的科学发明家或工程师如果忽略了潜在市场的特殊要求或与市场相联系的产品的成本,可能会成为失败的创新者。……另一方面,企业家或发明者兼企业家如果缺乏必要的科学能力以开发一种令人满意的产品或工艺,也会成为失败的创新者,而不管他们对市场或销售的估计是多么良好。”

一个成功的目的论活动必须实现设定目的和确定手段之间的同质化。在这个问题上,美国经济史家钱德勒关于“战略与结构”的著名思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理论模型。按照钱德勒的观点,“战略可以定义为企业长期目标的决定,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所必须采纳的一系列行动和资源分配。”“结构则被定义为管理一个企业所采用的组织设计”,它涉及如何组织和治理企业、如何在实践中决策并付诸实施。在战略与结构的关系中,钱德勒提出了著名的假说———“结构跟随战略”,而不是相反。另一位美国学者拉左尼克(Lazonick, W.,)曾经是钱德勒的同事,他在钱德勒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关于创新型企业的理论。根据企业所选择的投资战略的不同,他把企业划分为两类,即创新型企业和适应型企业。这两种战略的区别在于:第一,为了实现创新,企业必须自主地开发生产性资源,而不是利用要素市场上既有的生产性资源。这意味着,创新型投资战略是高成本战略,而且这种高成本结构是未知的。与此相反,适应性企业只需利用已知的成本结构,按一个具有竞争性的成本生产出有销路的产品。第二,选择创新战略,意味着选择面对不确定性,而适应型企业则力图规避不确定性。创新型企业面临的最主要的不确定性,来自于创新战略本身所带来的高额固定成本。在这种高额固定成本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投资于相应的管理结构而产生的。如何把高额固定成本的劣势转化为竞争性优势,这对于创新型企业来说是个生死攸关的问题。

战略与结构的关系,实际上再现了卢卡奇所说的“设定目的”和“确定手段”之间的关系。战略是行动的先导,它的提出在时间上先于管理结构的改变。而对一种新的管理结构的需要,则涉及实现这一战略所应确定的手段。不过,和劳动过程相比,这里的情形要复杂得多,因为在确定手段的环节上不只是要发现生产要素的新的组合,还要进行组织创新、改变企业内部的权力关系。

卢卡奇在对劳动过程的目的论设定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后,又规定了第二种目的论设定,他指出,第二种目的论设定是以劳动过程中的目的论设定为原型而发展起来的,是发达的实践活动所具有的特征。关于两种目的论设定的不同,卢卡奇指出:“这些设定(指第二种目的论设定———引者)同劳动本身的一个很重大的差别只是在于,它们所引起并予以实现的目的并不是直接针对社会同自然界的物质变换的某一具体情况,而是旨在影响他人,使之完成设定者所希望的劳动活动。”○17他还说:“目的论设定的这种第二种形式在非常低级的社会阶段上就已经出现了,在这种设定中,主体所设定的目的直接就是让别人进行目的设定。……这种第二性的目的设定的对象不再是某种纯自然物,而是一群人的意识;这种目的设定的意图已不再是直接改变一个自然对象,而是促成人们做出一种当然是以自然对象为准的目的论设定;同样,实现目的的手段也不再是直接影响自然对象,而是要在他人那里实现这样的影响。”○18上述在分析上明确地加以区别的两类目的论设定,蕴涵着彼此之间发生对立或矛盾的可能性,卢卡奇就此指出:在第一种目的论设定中,自然对象和过程作为被设定的因果系列,对于所设定的目的是“漠不关心”的;而在第二种目的设定中,由于被设定的对象涉及他人和他人的意识,这种“漠不关心”便不存在了,任何这类自身包含着选择的目的设定都会迫使被设定的对象进行再选择。两类目的论设定所包含的这种矛盾,是资本与雇佣劳动在车间里发生利益冲突的根源。

卢卡奇的这些论述,有助于我们从一个新的角度理解生产关系的概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马克思曾经就所有制关系(也就是生产关系)做了一个简洁而切中要害的规定,他说:“所有制是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19马克思的这个规定有如下特点,首先,把这个规定和斯大林对生产关系的定义相比较,可以看到以下的差异,这个规定没有把生产关系归结为生产资料所有制这样一种针对物的、抽象的权力关系,而是归结为———如果从卢卡奇的观点来看———发动他人进行目的论设定的权力。其次,按照马克思的规定,生产关系的功能在于确保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而劳动力正是进行第一种目的论设定的能力。因此,在这个规定中,马克思事实上区分了两种目的论设定,并初步规定了它们之间的关系。最后,这个规定还有助于把生产关系和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技术关系区别开来。

上述对生产关系的规定,进一步支持了我们就“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所做的阐释:即把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纳入统一的目的论活动的结构,作为这一目的论活动的要素和产物来理解。饶有意味的是,和某些“马克思主义者”相比,钱德勒的思想更接近于“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按照他的观点,选择一种投资战略,不仅要投资于新的生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而且要投资于管理结构。换句话说,通常所说的技术进步或组织变迁,是创新活动的两个相互联系、相互决定的侧面。

在钱德勒的“结构跟随战略”的模型中,制订投资战略(譬如产品多元化战略或垂直一体化战略)可以称作“复合型”目的论设定,因为在这一战略中往往同时包含着上述两种目的论设定。在特定的管理结构下进行的管理活动,属于第二种目的论设定,它的作用在于促成第一种目的论设定的实现。钱德勒正确地强调,与新战略的实施相适应的管理活动,只有在新的管理结构中才能得到真正的贯彻。对于选择了创新战略的企业来说,创新在技术上越复杂,就越要依赖于企业内的专业化分工,从而在管理上就越依赖于对专业化分工进行计划和协调的组织能力(organizational capability)。一种新的管理结构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帮助孵化出企业所需要的这种组织能力。从卢卡奇的观点来看,所谓组织能力就是对两种目的论设定之间的矛盾进行协调的能力。企业必须尽可能地消除两种目的论设定及其主体之间在目标和动力上的差异,才能最终扬弃战略(目的)和结构(手段)之间的异质性,成功地实现创新。

现在再看看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即如何解释重大的技术创新对于整个社会经济所产生的影响。一种重大的技术创新的扩散,事实上意味着一种生产方式在竞争中取得了相对于其他生产方式的优势。在创新和扩散的过程中,单纯的目的论模式就不适用了,因为这里必然会出现超越个别目的论设定的难以预料的社会后果,概括地说,新的生产方式在掌握社会生产的过程中,会与旧的制度框架发生不可避免的冲突。

在这个问题上,熊彼特派经济学家卡萝塔·帕蕾兹提出来的“技术-经济范式”(techno-economicparadigm)的概念,○20为我们提供了另一个可资借鉴的理论模型。“技术-经济范式”是“技术革命”的伴生物,按照帕蕾兹的说法:“一场技术革命可以被定义为一批有强大影响的、显而易见的新的、动态的技术、产品和部门,它们在整个经济中能带来巨变,并能推动长期的发展高潮。”“每一次技术革命都是新产品、新部门和基础设施的爆炸性发展,它逐渐产生出新的技术-经济范式,这一范式在这一套技术的扩散期间,对企业家、经理、创新者、投资者和消费者在个人决策以及他们的相互作用方面加以引导。”每次技术革命都不可避免地带来一场范式的转换。按照帕蕾兹的定义,“技术-经济范式是一个最优化实践的模式(a best-practice model),它由一套普遍的、同类型(generic)的技术和组织原则所构成,这些原则代表着一场特定的技术革命得以运用的最有效方式、以及利用这场革命重振整个经济并使之现代化的最有效方式。一旦得到普遍采纳,这些原则就成了组织一切活动和构建一切制度的常识基础。”

帕蕾兹的技术-经济范式的概念,首先强调了“设计者、工程师和管理者们所持有的基本方法(approach)和‘常识’的改变”,这种改变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得到社会普遍采用的前提。另一方面,新的生产方式在向社会生产各部门扩散的过程中,会与“社会制度框架”(socio-institutional framework)发生不可避免的冲突。帕蕾兹就此写道:“社会制度框架适应于每一种范式,进而影响着技术潜能得以展现的方向,以及这一潜能的成果如何得到分配。但是,这种深刻的适应对于下一次技术革命的引进和扩散会逐渐地成为一个障碍。一个已经建立了无数行为惯例和习惯、准则和规章的社会,为了适应前一次革命的条件,会发现难以消化新的革命。因此,一场制度的创造性毁灭过程就发生了,在拆毁了旧框架的同时,逐渐安装上新的。”

在我们看来,帕蕾兹的观点可以看作“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的具体化。新的生产方式带来了更高的生产力,但新的生产方式得到普遍采用,并不是一个自动的过程。与既有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那些惯例、准则和思想习惯的变化,是使新的生产方式得到普及的不可或缺的前提。在帕蕾兹那里,新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并不与生产关系直接展开冲突,而是通过技术-经济范式为媒介,体现为这一范式和“社会制度框架”的冲突。技术经济范式作为和创新相关的技术原则和制度原则,意味着一套新的行为惯例的出现,这套植根于新的生产方式的行为惯例,与旧的“社会制度框架”,即旧的“行为惯例和习惯、准则和规章”相矛盾。在这里,帕蕾兹对所谓“制度”(institution)的界定,与老制度主义者凡勃伦的思想显然是一脉相承的。这个“制度”概念与马克思的生产关系概念是不是相互排斥的呢?贾根良教授在一篇论文里曾经简略而深刻地谈到这个问题,他写道:“关系是通过规则(制度)而定义的,……在乘续凡勃伦传统的旧制度学派中,制度被进一步定义为社会中占支配地位且惯例化的思想与行为习惯。……马克思的生产关系概念实际上是指惯例化行为所产生的人们已经习惯了的产权关系结构,这种新的阐释如能成立,我们就在马克思与凡勃伦之间建立起了更广泛的联系。”

规则、习惯等等都是针对活动而言的。这些规则、习惯的改变,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生活于其中的生产方式、以及发动“第二种目的论设定”的方式,进而改变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另一方面,生产关系的改变虽然是以规则、习惯的改变为前提的,而这些规则、习惯无不具有“惰性”,不会自动发生改变,相反,它们还会抑制新的技术-经济范式的成长,阻碍新的生产方式成为占社会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也就是说,整个变化和变化传导的过程远不是决定论的。在这个意义上,帕蕾兹的概念和理论的确弥补了传统历史唯物主义的空白,分析了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如何在社会上占据优势的过程,以及以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变化为一方、生产关系的变化为另一方的变化传导过程。

三、结语

今天,在马克思的方法和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全面而完整的技术创新的政治经济学,仍是一个有待完成的任务。在这方面,当代新熊彼特派技术创新经济学或演化经济学,为我们提供了极其重要的借鉴。演化经济学或新熊彼特派经济学,是在上个世纪70和80年代涌现出来的一股思潮,它不满于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对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关系的解释,力图在理论上另辟蹊径。目前,“新熊彼特派经济学”这个词还不具确定的理论含义,大体上,像多西(G. Dosi)、纳尔森和温特(Nelson and Win-ter)、弗里曼(Ch. Freeman)、麦卡佛(J. S. Metcal-fe)、罗森伯格(N. Rosenberg)、卡萝塔·帕蕾兹(C. Perez)等许多人都可以划归这一派别。在一篇发表于1994年《剑桥经济学杂志》、题为“技术变革经济学”的学术综述中,弗里曼使用了“新熊彼特派经济学家”这个称谓。弗里曼还指出,新熊彼特派经济学家或演化经济学家“共同拥有一个来自熊彼特(和马克思)的基本假设: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首要特征在于,它是一个与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联系在一起的、具有演化性质的搅动过程(evolu-tionary turmoil)。”○25

新熊彼特派经济学或演化经济学的崛起,一方面意味着新古典经济学的话语霸权遭到了削弱,另一方面,也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复兴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遇。双方在反对新古典均衡范式的态度上存在着默契。而且,由于马克思主义提供了唯物史观这个方法论和关于资本主义发展或再生产的一般理论,而新熊彼特派经济学更侧重于实证研究,彼此之间有着进行对话和创造性融合的广阔空间。

好了,这篇技术创新工作的精彩内容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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