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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法律专业自考毕业论文

编辑:sx_yangk

2015-11-14

古典文学中常见论文这个词,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为论文。以下就是由编为您提供的法律专业自考毕业论文

一、情势变更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作为合同存在前提的事情,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发生事先不可预料的变更,从而导致原来的合同关系显失公平时,应变更合同关系的原则。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维持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使这种失去平衡的利益关系恢复平衡。实质上,情势变更原则反映了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精神。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框架已基本形成,以市场供求为调节手段的商品流通速度必然加快,市场竞争必将更加激烈,经营风险势必更大。一些合同市场情事的重大变化,必然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的丧失。因此,情势变更原则作为重新建立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关系的一项调控手段,是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的。对维护市场运行也是很有效的。

二、情势变更在客观事实上的特征

情势变更又称作“情事变更”或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或事件”。《国际货物买卖销售公约》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称之为该当事人“不能控制的障碍”。虽然在各国法律制度、国际公约中称谓各异,但此种事实或客观现象都包含了情事变更的一些基本特征。

1、不可预见的偶然性。

不可预见并不等于无法想象,只是由于当事人已知或已预见事理范围之外,而忽略、排除在正常经营风险之外。正常经营风险是市场规律作用必然结果,订立合同追求经济利益是当事人的合同目的,但是当事人也都知道或应当知道市场规律是有正常经营风险的。因此,这种正常经营风险被推定为“甘冒正常经营风险”。一般认为,风险后果超过平均利润率都被视为难以预见的,应该划入情势变更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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