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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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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1


  (三)设立法律顾问岗位
  设立法律顾问、加强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经营的深层次的原因和必要性。这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当前,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国家头等大事,各行各业都在为此进行改革其次,法律顾问的概念和责任及社会功能。
  近年来,人身触电案件逐年增多,作为电力法律人,在触电人身损害案件中熟知“触电赔偿案”的抗辩事由显得尤为重要。像是这类案件,电力公司需要花费打来那个的人力以及时间去解决,有的甚至还需要到法院解决,在聘请律师上也需要花费资金。因此电力企业必须要设立一个法律顾问的岗位,对相关法律规定了然于心,才能够保障在工作中为电力企业节约资金。
  1.产权归属是决定责任承担的首要因素。对产权不属于电力企业的电力设施上的触电人身损害事故,一般来说,电力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即不可抗力,也是免责事由。
  3.受害人故意是法定的免责条件,而且可以完全免除加害人的责任。故意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即直接故意;二是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的触电事故;三是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4.因第三人对受害人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具有过错,可适当减轻或免除被告的民事侵权责任。
  5.监护人监护不力,可减轻电力企业的赔付责任。今后遇到触电人身损害案件应首先进行分析,是否存在我方的免责事由,然后再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后续处理。
  另外,每年国家组织一次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一般在五月报名,十月考试。属于全国统考,想参加就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站报考。企业法律顾问统考在我国已经发展了十多年,在考取全国资格后,注册在电力企业,就是电力企业法律顾问了。企业也可以通过招聘形式吸引人才,直接在人力资源市场上进行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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