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财政税收 > 财政政策论文

促进我国就业的财政政策建议

编辑:

2013-12-17

三、拓宽筹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面对未来相当长时期内我国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需求巨大的矛盾,现有的财政集中度难以承受,必须要研究拓宽新的筹资渠道,要通过预算内外各种渠道积极筹措就业再就业资金,积极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增加其促进就业所占的资金份额,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双重功能,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开征社会保障税,从而建立以社会保障税为主体、财政补助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的就业再就业资金筹集机制。同时,继续加大财政对就业再就业资金的投入。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就业压力大,社会保障还不完善。2008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2400万人,参加基本保险人数为24307万人。2008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696亿元,支出9925亿元。我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2%左右,而发达国家一般占到财政支出的30%左右。我国公共财政的投入与所担负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职责不相适应。今后我国将长期面对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巨大的矛盾,应压缩一般性和“越位”性支出,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20%左右。同时拓宽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筹资渠道,除了国家已通过财政拨款建立的储备基金,还应采取市场方式稳妥地减持部分国有股和出售、转让部分濒临亏损的国有企业资产,充实积累基金;通过发放社会福利彩票,或将部分已经开征的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及将要开征的遗产税、财产税划出一定比例,专用于补充基金。多元化增加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将各种不同来源的资金置于财政预算中,完善筹资机制,确保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稳定。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