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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摩擦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

编辑:sx_yangk

2015-10-26

股利政策是现代公司三大财务决策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国外,现金股利被作为控制代理成本的一种工具。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摩擦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

持续、稳定的现金股利支付有利于缓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各种利益冲突,从而降低代理成本,且有效地向市场传递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号。为公司的健康成长提供融资保障。

然而,我国的现金股利发放却存在异常现象。一方面,不派现现象普遍存在,有些企业的平均派现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和特定的政策监管环境,有些公司存在着超能力派现,控股股东存在以发放现金股利从公司转移资金的现象。这些异常现象的出现都与哪些因素有关?本文将结合企业的成长性机会,探寻控股股东对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

Lininer在1956年提出了股利平稳化的观念,以股利变动作为因变量,以目标股利支付率、上期股利支付率作为解释变量,构建了一个现金股利的“部分调整模式”。他认为,公司有长期的目标股利支付率;只有预期到长期、稳定的收益变动,公司才会修正股利支付率。管理层通过平稳化的股利政策向外界表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一般来说,管理层不愿意将已升高的股利再降下来。

首先将Jensen和Meckling(1976)的代理成本理论用于股利政策研究的是Rozeff(1982)。他认为。现金股利的支付一方面能缓解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从而降低代理成本;另一方面管理层需要通过外部融资来获得企业发展的新资金,增加了交易成本。最终公司股利的发放是在这两种成本之间进行权衡。以使总成本最小。

Jensen(1986)提出的“自由现金流量假设”则是从投资角度提供了由现金股利政策分析企业代理问题的方法。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冲突表现在管理层会滥用公司多余的现金,把大量的自由现金流量浪费在效益低下的项目上,现金股利的发放直接减少了管理层可以控制的自由现金流,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价值的优化。

陈伟等(1999)实证研究结果认为,相比红股和配股而言,现金股利的市场反应最小,现金股利增加的市场反应也较为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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