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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高校财务管理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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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7

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学校的资金运动从属于教学、科研、后勤服务等业务活动,财务处仅仅是履行其经费收支的“大出纳”。随着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即由单一靠国家财政拨款逐步转向多元化、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以及校园经济活动的日趋复杂,高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涵也相应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何依法理财适应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显得非常重要。

(七)高校行政领导者对其应承担的会计责任重视不够、认识不足

学校单位负责人应如何负责会计责任。(1)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但是,现行高校的校长大都是专家、教授、学者等,他们不仅有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还有行政任务、社会活动等,要做到事必躬亲来负起会计责任显然是不可行的。(2)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财务、基建、后勤等部门以及各院、系所掌握的经费或者管辖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多,财务处所承担的工作量和核算难度随之加大。各院系除在财务处统管的这部分资金外,大都拥有相当数量自收自支的资金,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奖励、福利、招待等开支,往往隐蔽性很大,国家审计署组织的对全国60多所高校的审计发现,几乎所有高校都存在这一问题[1].一旦出现问题,一律由校长来负会计责任显然是不合适的。(3)高校校办企业负责人一般是从学校行政、教学岗位中选派出来,常常以“不懂会计为由”为由对负企业会计责任提出异议。

二、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总体思路

针对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高校财务管理的总体思路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财经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理顺校内各种财务关系,规范各级各类的财务行为;建立符合学校校情、合理有效的财务管理体制,规范财经工作和经济利益分配,加强对校内各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时如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三、强化高校财务管理应对的措施

(一)统一学校财经政策,避免政出多门

高校内部应实行统一的财经政策和制度,各项财经政策和制度应该协调一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校内各项财经制度必须由学校财经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和颁布,其他部门不能各自为政。校内各单位在制定内部财经制度时,首先必须符合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学校的统一财经制度,并报主管部门审批,确保学校经济秩序健康有序。对于合并后的高校应尽快制定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统一经济政策和经费开支标准,才能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符合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原则。

(二)明确学校财务管理体制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高校内部会计机构的设置,应根据其学校规模和内部管理需要,遵循“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高校财经管理工作原则和体制进行。根据该制度规定,财务处是学校惟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全面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机构,是学校的财经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会计核算包含学校财务、基本建设、科技开发、校办产业、校内后勤等,学校的科技开发财务、校办产业财务、后勤财务等二级核算机构的设立均由财务处统一规划,统一领导。校财务处主管全校会计工作是一种责任,必须责无旁贷地把全校的会计工作抓好,杜绝学校收入流失、支出失控现象,使学校的资源配置合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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