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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存在的问题论文

编辑:sx_yangk

2015-08-25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3年7月1日施行,它的实施改变了过去建筑产品价格,依靠国家颁布的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局面,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存在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而事实发现,由于各种原因很容易造成工程量计算错误和定额套错;还有因清单和定额的工程量单位规定不统一,易在软件计算输入数据时因疏忽而造成错误。这些错误为以后结算的争议留下了隐患。

由于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够全面完整,选用的材料品牌规格不够明确、结算时可能的单价调整方式约定不够详细,使投标企业对项目的判断和综合价格的组成在理解上有误或差异,造成施工合同不能很好地满足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现,造成纠纷扯皮。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以后,签订的合同为单价合同,主要以中标的投标单价为依据。但工程实际往往与清单描述有差异,很多施工合同未能详细约定,仅仅是模糊的几点原则,因此成为合同签订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如果一个企业的定额水平高,它的报价就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竞争中就占有较大的优势;相反如果一个企业的定额水平低,它的报价就缺乏竞争力,在竞争中取胜的机会就少。因此清单报价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企业定额水平的竞争。长期以来,施工企业都是以国家或地区的预算定额为基础进行计价,大多数企业没有自己的定额,报价不能真正反映单位的个别成本,从而使得清单报价缺乏竞争性。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存在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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