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

2016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考点整理:会计工作管理考点

编辑:

1970-01-01

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1.单位负责人

(1)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法人企业):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国家机关最高行政长官;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针对非法人企业):“代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注意】会计从业资格不考《公司法》,所以考试中遇到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不能选。

2.单位负责人负责什么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3)“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注意】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

(二)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应依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

具体影响因素:

1.单位规模的大小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3.经营管理的需要

(三)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法内自愿

1.法定

(1)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提示】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或3年工作经历

【补充】担任总会计师的应当在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不少于“3年”。

【提示】会计证+会计师证+3年以上从业经验

2.意定

财政部只对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统一规定,会计人员取得相关资格或符合有关条件后,能否具体从事相关工作,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