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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8-10-23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专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文科/理科)”和“外语或汉语”。

“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招生专业的要求选择一种。

2、专升本考试科目:“政治”、“英语或汉语”和“专业课”。

各学科门类、专业考试科目对照表见附件3。

(二)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应试“外语”或应试“汉语”。 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等11个民族以外的各民族考生只能选择应试“外语”。

(三)“高起专”和“专升本”各考试科目,除“外语”科目外,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四)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必须遵守《考试规则》。

(五)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凡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自行与所报院校联系,根据院校确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进行专业加试。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成人高考前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成人高考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的密级、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围按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评卷过程中制定的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下同)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七)考试时间

2018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7日至28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2。

(八)试(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实行地、州、市负责制。

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成立由招生考试机构、保密、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试卷的安全保密,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保密室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许设立考区。试卷整理场所要实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和登记制度。参加试卷整理的人员须为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机构正式在编人员。试卷整理、保管、分发场所须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进行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录像。试卷整理人员须接受违禁物品检查,手机、照相机等与整理试卷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试卷整理场所。试卷整理过程中应有2人以上同时在场,所有人员在整理试卷工作全过程中不得单独离开试卷整理现场,离开时须接受必要的检查,确保没有将涉密材料带出试卷整理场所。工作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卷整理场所。

试卷的运送、保管、分发环节的视频监控录像应当实行回放查看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及有组织、有预谋的集体舞弊等重大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时报告当地招生委员会,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九)试(答)卷拉运工作

试(答)卷运送前进行车辆检修、维护、保证车况良好;试(答)卷由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按规定派专人(包括公安或武警在内不少于4人)负责,专车(不少于2辆)运送;以密封车运送并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保证车辆GPS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押运路程在500公里以上的考区,押运车辆每车配备2名专职驾驶员;严禁非押运人员随车和捎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中途停靠符合有关规定,安全保卫、保密等环节的要求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考区管理:全疆共设16个考区,各考区考点设在各地、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必须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县级及其以下单位原则上不设考点。各考区所在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工作。各考区负责人员名单要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各地政府主管领导是本地区成人高考第一负责人。考区下设考点,考点下设考场,实行分级管理。高校、中学有承担考点的义务。考试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试(答)卷在考点内领取、护送、分发、拆封、回收、清点、封装过程中,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2人。每个环节必须由经手人履行签字交接手续。两名监考员共同签字领取试卷,并全程同行护送试卷从考务办公室经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直达考场,不得在途中办理其他事项或更改路线。

各地、州、市对发生的违规事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考试期间,实行考风考纪违规上报制度。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否则将追究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十一)网上评卷工作。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层次、科类考试科目继续采取网上评卷。自治区各成人高校有责任承担成人高考网上评卷工作任务,高校教师有承担成人高考网上评卷工作的义务。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建立网上评卷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评卷工作。承担网上评卷工作任务的高校要做好成人高考网上评卷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网上评卷的顺利进行。

五、录  取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定于12月开始,并在12月30日前结束。

(二)各成人高校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三)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要求,依据考生成绩和各招生学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招生规模,按科类和专业类别划定。其中,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教育部备案。

(四)录取时,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考生成绩和考生志愿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五)录取中的主要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自治区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可免试就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人高校专升本专业。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州、市)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自治区各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自治区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等11个民族考生(以身份证和户籍信息为准,由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上报)。

(7)年满25周岁以上的人员。

(8)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回族考生。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7、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等10厅局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新民发〔2014〕144号)规定:伤残人民警察本人、烈士子女、公安部授予一级、二级英雄模范人民警察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疆内成人高等院校的,单科成绩不为零,均可照顾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8、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值不累加,按最高一项计算。

9、符合照顾政策考生必须提供相关成绩和证书的原件,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留存备查,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认真审核、确认、签字并向社会公示(主要渠道是招生网站、新闻媒体)。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高考总成绩。考生信息一经上报,不得变动,否则无效。

(六)投档与调剂录取

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原则上根据考生志愿按1:1.2的投档比例投档。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招生学校按计划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及专业,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按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生源不足的院校在调剂录取阶段,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在已核定的自治区2018年招生计划总数内,依据考生的征集志愿,依次进行调剂。

2、调剂录取原则

(1)专升本统考科目不相同的专业之间不能调剂生源。

(2)生源调剂后仍不足的院校可进行计划调整。因生源不足,学校可以不完成招生生源计划。

(七)录取阶段,所有成人高校必须使用教育部研制的“系统”在网上进行计划调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积极配合成人高校做好生源和计划的调整工作。

(八)录取工作结束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及时向教育部报送2018年录取新生的数据库,并向招生学校提供本年录取新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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