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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8-10-23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确保重庆市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通知。具体报名细节见正文: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院校及章程

凡经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批准下达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统一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院校和专业,方可在重庆市开展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招生类型有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符合本校实际,内容包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性质、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及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艺体专业测试的科目、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其招生章程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解释本校招生政策以及处理招生有关遗留问题。

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须于8月29日前,将其招生章程链接发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在其门户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布。

凡在重庆市举办函授教育的成人高校必须到重庆市教委履行函授站登记手续、进行年度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招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凡未经教育部审核、无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在重庆市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主要步骤如下:

1、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应在其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下,编报招生专业目录(可暂不考虑招生人数);

2、在报名开始前,教育部汇总并下达《重庆市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3、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据此填报志愿;

4、报名结束后,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上报教育部;

5、计划部门根据各校、各专业的生源结构,制定学校及专业招生计划数;并对报考人数较少,社会需求不旺的专业或招生学校作必要调整;

6、在招生录取工作开始前,教育部将下达《重庆市2018年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专业计划》(以下简称“招生计划”),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再次公布;

7、个别专业如因故取消招生将导致志愿失效,所涉及的考生可根据招生计划重新填报志愿(即第二次填报志愿)。

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将公布在如下网站: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下同)、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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