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考试资讯

2018年河北省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

2018-10-23

河北教育网公布了《2018年河北省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本案中明确了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入口、考试时间、及现场受理所需要的资料。下面请看详细内容: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

(3)人事档案关系在河北省。

2.本省高校全日制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本省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1.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2.考试条件

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从"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4.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陆http://jszg.hee.gov.cn/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5.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