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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南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编辑:sx_liujy

2017-06-15

2017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已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平台公布。为做好南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的对象

1、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下同),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参加笔试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由县区或招聘单位进行通知。报考非免笔试岗位,存在考试违纪或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列入面试入围人选。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2、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需同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2)。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直属学校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安排专人负责复审。

各县区、开发区招聘岗位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三、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7年6月13日至6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面试资格复审的材料要求

1、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下载打印《2017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照片);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考生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考生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者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其他要求

1、考生需按《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到现场验证复审,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考生负责。

2、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须由考生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和代办事项,委托人亲笔签名等),经面试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3、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复审部门同意,可先在面试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方能参加面试。

4、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及时向面试资格复审单位提供书面放弃面试资格说明材料(说明包含: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和代码、注明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本人签名按手印,材料可传真),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5、各县区、开发区、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教师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分别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提前3个工作日统一书面通知面试考生。

附件:

2017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2017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2017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免笔试岗位)

2017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笔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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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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