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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2016)

编辑:sx_yanf

2016-06-27

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前需要进行资格认定,在此编辑准备了陕西商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一、报名及认定对象

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即参加国家级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全部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体检执行《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的相关规定。

(四)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户籍条件。具有商洛户籍(以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为准)或已在商洛就业的人员(要求提供与商洛市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

陕西商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已经奉上,请符合标准的人员及时进行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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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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