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场地与建筑设计:轮椅坐席设计要求

2012-03-30 15:14:27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小编总结归纳二级场地与建筑设计:轮椅坐席设计要求,希望对考生备考有帮助。

(十)轮椅坐席

1.设有观众席和听众席的公共建筑,应设轮椅席位。

2.轮椅席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在便于到达和疏散及通道的附近;

(2)不得将轮椅席设在公共通道范围内;

(3)每个轮椅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1mx0.8m;

(4)轮椅席位的地面应平坦,在边缘处应安装栏杆或栏板;

(5)在轮椅席上观看演出和比赛的视线不应受到遮挡,但也不应遮挡他人视线;

(6)轮椅席占总席位的比例:

文艺演出场所、阅览室等0.3%-0.4%

体育馆0.1%,0.2%

体育场0.015%-0.03%

(7)轮椅席位可集中设置,也可分地段设置,但应设无障碍标志,平时可作安放临时坐椅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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