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潘锦山二级建筑师注册的通知

2014-09-26 17:52:10 字体放大:  

关于注销潘锦山二级建筑师注册的通知

关于注销潘锦山二级建筑师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二级注册建筑师个人和聘用单位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原建设部令第16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注销潘锦山二级建筑师注册(名单详见附件),其相应的二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现予公布。

附件:注销注册的潘锦山二级建筑师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注销注册的潘锦山二级建筑师人员名单.doc

福建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