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城乡建设局:2014《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2014-10-24 14:56:57 字体放大:  

关于开展2014年度梅州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广东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粤价协[2014]022号)精神和《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造价员资格证书每三年验证一次”的规定,现开展2014年度梅州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凡取得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期满的,工作单位在梅州的造价员。

二、验证时间

验证时间于2014年10月28日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

三、验证资料

需验证的造价员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和《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交到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由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集中到梅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办理验证手续。

四、验证地点

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市住建局3号楼三楼梅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人: 刘工 0753-2252167。

五、验证要求

1、按照《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第七章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造价员资格验证。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1)三年内工作业绩少于3项,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2)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六、验证换章

验证合格者将由省工程造价协会换发新的造价员从业印章。当新印章制作好后,梅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再另行通知各单位及造价员以旧印章换取新印章。

七、验证费用:按省工程造价协会规定。

附件: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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