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造价员考试《经济法律法规》考点一

2014-11-21 10:28:39 字体放大:  

2014年造价员考试《经济法律法规》考点一

1、经济法律关系的含义?其构成要素是什么?

答: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和经济法律关系。

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经济法律关系内容

2.济法律事实的概念?

答:所谓经济法律事实,是指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国家制定的相应的法律规范。法律关系产生的另一个条件,就是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

3.代理具有那些特征?无权代理包括哪几种情况?

答: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具有如下特征:1、代理人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为职能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地表示自己的意志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诉讼时效一般为几年?在什么情况下为一年?

答: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以下情况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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