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土地登记代理考试合格证书办理

2012-08-23 14:42:14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了包头土地登记代理考试合格证书办理,仅供考生参考!

一、 办理范围

2010年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尚未办理证书的人员。

2011年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尚未办理证书的人员。

二、 携带材料:

1.报名资格条件适用的毕业证书原件;

2.报名条件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从“包头市人事人才网(btrs.gov.cn)”“下载服务”栏内下载),贴大1寸红底免冠照片,并在照片左上角加盖报名时所在单位公章。

三、 受理时间

2012年3月12日至3月23日(不含双休日),如逾期由于个人原因未来办理,其他时间不再受理办证和领证事宜。

四、 受理地点

包头市公务员局职称科(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605房间)。

五、 发证时间及方式

各类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从自治区办理完毕后,我局立即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发放。个人领取证件须出示身份证,代他人领取须出示委托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其他有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事宜请注意随时点击“包头市人事人才网”(btrs.gov.cn)上的职称工作通知或公告。

六、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