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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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409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建设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5月30日、31日进行。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
(四)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所报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四、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请注意,网上报名后先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完成。
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原考试档案号和其他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12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13日(工作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15日
报名网址为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5月20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报名后,请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市考试中心一楼大厅(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办公楼东首)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中专学历还需提供经档案部门或教育部门有红章验证的毕业生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6)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增项”和“考评结合”考试报考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七、考试征订与培训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2014年版考试大纲,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八、其它
有关报名工作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系,联系电话:12333,0527-84353780。政策咨询电话:12333,0527-84359049。
2014年12月24日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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