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市政工程》复习重点(16)

2015-03-31 14:21:36 字体放大:  

3、沉入桩的施工技术要求

(1) ①水泥混凝土桩达到 100%设计强度

② 28d 龄期;

(2)重锤低击;

(3)打桩顺序:①一端向另一端打;

②密集群桩由中心向四边打;

③先深后浅;

④先坡顶,后坡脚;

⑤先近后远;

(4)桩的打入过程中,始终保持锤、桩帽和桩身在同一轴线上;

(5)沉桩时,以控制桩尖设计标高为主。

①桩尖标高等于设计标高而贯入度较大(软土),应继续锤击,使贯入度接近控制贯入度;②当贯入度已达到控制贯入度,而桩尖标高未到达设计标高时(针对硬土),应继续锤击 100 ㎜左右(或锤击 30~50 击)如无异常变化,可停锤;

③前提条件:饱和的细、中、粗砂“假极限”(先难后易)黏性土“吸入”(先易后难)

发现上述两种情况均应进行复打,以确定桩的实际承载力;要求连续打桩

④若桩尖标高比设计标高高得多时,应与设计单位和监理研究确定。

(6)打桩和接桩必须连续作业;

(7)在一个墩、台桩基中,同一水平面内的桩接头数不得超过桩基总数的 1/4,但采用法兰盘按等强度设计的接头,可不受此限制;

(8)沉桩过程中,若遇①贯入度剧变,②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或有③严重回弹,桩顶或桩身出现④严重裂缝、破碎等情况时,应暂停沉桩;

(9)在硬塑黏土(地面隆起)或松散的沙土(地面下沉)地层下沉群桩时,防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