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相关规定说明

2014-10-17 11:05:18 字体放大:  

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相关规定说明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    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参照初始注册):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