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常考知识点(七)

2014-08-28 09:34:11 字体放大: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常考知识点(七)

代理制度

(一)代理的涵义

1.内涵

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实施民间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三方当事人

(1)被代理人

(2)代理人

(3)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二)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

2.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3.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三)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

分为5种代理的责任承担

1.授权不明确——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无权代理——代理人承担责任

3.代理人不履行职责——代理人承担责任

4.代理事项违法——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5.转托他人代理——一般代理人承担,特殊情况除外

(四)代理的终止

1.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满或完成;

(2)取消代理关系;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一方或两方的机构终止。

2.法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单位取消指定;

(5)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