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知识点七

2014-08-27 10:31:41 字体放大:  

掌握地下水污染源调查因子确定的原则:应根据拟建项目的污染特征选定。

掌握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井点的布设原则及具体要求

⑴监测井点布设原则:①采用控制性布点与功能性布点相结合、监测井点主要布设在CP场地、周围环境敏感点、地下水污染源、主要环境水文地质问题以及对于确定边界条件有控制意义的地点。②监测井点的层位应以潜水和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为主;③一般地下水水位监测点数应>相应评价级别的水质监测点数的2倍以上;⑵水质监测点布设具体要求:①一级水质监测点应≮7个点/层,评价区面积>100km2时,每增加15km2应至少增加1个点/层;CP场地上游和两侧各≮1个点/层,CP场地及其下游影响区应≮3个点/层。②二级水质监测点应≮5个点/层,评价区面积>100km2时,每增加20km2应至少增加1个点/层;CP场地上游和两侧各≮1个点/层,CP场地及其下游影响区应≮2个点/层。③三级水质监测点应≮3个点/层,CP场地上游≮1个点/层,CP场地及其下游影响区应≮2个点/层。

了解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与现场测定的方法要求

⑴地下水水质样品应采用自动式采样泵或人工活塞闭合式与敞口式定深采样器进行采集。

⑵样品采集前,应先测量井孔地下水水位(或地下水水位埋藏深度)并做好记录,然后采用潜水泵或离心泵对采样井(孔)进行全井孔清洗,抽汲的水量不得小于3 倍的井筒水(量)体积。

⑶地下水水质样品的管理、分析化验和质量控制按HJ/T164 执行。pH、溶解氧(DO)、水温等不稳定项目应在现场测定。

熟悉不同评价工作等级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频率的要求

⑴一级应在评价期内至少分别对1个连续的水文年的丰、平、枯水期的地下水水位、水质各监测1次;

⑵二级若有近3年内不少于1个连续的水文年的丰、枯水期的监测资料,应在评价期内进行至少1次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若已有的监测资料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应在评价期内分别对1个连续的水文年的丰、枯水期的地下水水位、水质各监测1次;

⑶三级应在评价期内进行至少1次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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