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城市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实务》考点辅导8

2014-08-28 17:10:39 字体放大:  

2014年城市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实务》考点辅导8

4.1.4 中心城区规划

编制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要妥善处理城乡关系,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体现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体现城市特色,考虑城市安全和国防建设需要。城市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b)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c)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d)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e)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

f)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g)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h)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i)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j)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k)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l)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m)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n)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o)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p)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q)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r)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4.1.5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a)城市规划区范围。

b)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c)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

d)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e)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f)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g)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4.1.6 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纸。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

4.1.6.1城市总体规划图纸

a)市(县)域城镇分布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城镇分布、交通网络、主要基础设施、主要风景旅游资源。图纸比例为1/5万-1/20万;

b)城市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10000-25000。小城市可以用1/5000。标注以下内容:

(1)按照《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划出城市现状各类用地的范围(以大类为主,中类为辅);

(2)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对外交通、市政公园设施的位置;

(3)商务中心区及市、区级中心的位置;

(4)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范围;

(5)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的范围;

(6)园林绿化系统和河、湖水面;

(7)主要地名和主要街道名称;

(8)表现风向、风速、污染系数的风玫瑰。

c)新建城市和城市新发展地区应该绘制城市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图纸应该标明以下内容:

(1)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和地面坡度的范围、界线、参数;

(2)潜在地质灾害空间分布、强度划分;

(3)活动性地下断裂带位置,地震烈度及灾害异常区;

(4)按照防洪标准频率绘制的洪水淹没线;

(5)地下矿物、地下文物埋藏范围;

(6)城市土地质量的综合评价,确定适宜性区划。提出土地的工程控制要求。

d)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城镇体系总体布局、交通网等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主要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旅游区布局。

e)城市总体规划图。表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内容,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f)区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图纸应该标明以下内容:

(1)城市规划区范围、界线;

(2)村镇居民点、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等各项建设用地布局和控制范围;

(3)对外交通用地及需与城市隔离的市政公用设施、水源地、危险仓库、火葬场、墓地、垃圾处理消纳地等的布局和控制范围;

(4)农田、菜地、林地、园地、副食品基地和禁止建设的绿色空间的布局和控制范围。

g)近期建设规划图。

h)各项专业规划图。

(1)道路交通规划。分类标注客运、货运、自行车、步行道路的走向;主次干道走向、红线宽度、重要交叉口形式;重要广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的位置和范围;铁路线路及站场、公路及货场、机场、港口、长途汽车站等对外交通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2)给水工程规划。标注水源及水源井、泵房、水厂、贮水池位置,供水能力;给水分区和规划供水量;输配水干管走向、管径,主要加压站、高位水池规模及位置;

(3)排水工程规划。标注排水分区界线,汇水总面积,规划排放总量;排水管渠干线位置、走向、管径和出口位置;排水泵站和其它排水构筑物规模位置;污水处理场位置、用地范围;

(4)供电工程规划。供电电源位置、供电能力;变电站位置、名称、容量、电压等级;供电线路走向、电压等级、敷设方式;高压走廊用地范围、电压等级;

(5)电信工程规划。标注各种通讯设施位置,通讯线路走向和敷设方式;主要邮政设施布局;收发汛区、微波通道等保护范围;

(6)供热工程规划。标注供热热源位置、供热量;供热分区、热负荷;供热干管走向、管径、敷设方式。

(7)燃气工程规划。标注气源位置、供气能力、储气设备容量;输配干管走向、压力、管径;调压站、贮层站位置和容量。

(8) 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规划。标注市、区级公共绿地用地范围;苗圃、花圃、专业植物园等绿地范围;防护林带、林地范围;风景名胜区位置和保护范围;河湖水系范围;

(9)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明主要环卫设施的布局和用地范围;

(10)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图:标明主要污染源分布、污染物之扩散范围、主要污染排放单位名称、排放浓度、有害物质指数;环境保护规划图标明规划环境标准和环境分区质量要求,治理污染的措施;

(11)防洪规划。标明各类防洪工程设施位置、走向;防洪设防地区范围、洪水流向;排洪设施位置、规模。

(1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规划。标绘防护分区,疏散区位置,贮备设施位置,主要疏散道路;各类人防工程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工程位置及范围;

(13)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绘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区分布图;标绘名称和范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图:标绘各类保护控制地区的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近期市是保护修整项目的位置、范围,古城建筑高度控制,其它保护措施示意。

4.1.6.2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a)前言:说明本规划编制的依据;

b)城市规划基本对策概述;

c)市(县)域的城镇发展包括:城镇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预测城市化水平;城镇职能分工、发展规模等级、空间布局,重点发展区域;区域性交通设施、基础设施、环境保护、风景旅游区的总体布局;有关城镇发展的技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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