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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拟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

编辑:sx_liuy

2016-08-22

在社会保险基金增量有限的前提下,如何提高存量资金的收益、优化存量资金的使用变得尤其重要。下面为大家介绍人社部拟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

人社部拟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

社部拟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公积金补充养老金有哪些前提?人社部发布《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中显示出现在的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两项养老保险累计结馀近4万亿元人民币,不过这个时候的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已下跌。

2015年医疗保险职工退休比连续第4年下滑,预示医保基金收入减少而支出增加。

在社会保险基金增量有限的前提下,如何提高存量资金的收益、优化存量资金的使用变得尤其重要。据《华夏时报》引述相关方案调研业内人士表示,人社部等相关部门正在借力第三方对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和测算,旨为盘活相关的存量资金,实现保险基金之间的互助。中金网8月22日

据悉,目前方案已成形,主要思路就是将住房公积金与职业年金、长期护理险等补充养老保险。

公积金补充养老金有前提

如果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不仅盘活了一笔巨额存量资金,而且也让这笔资金用于民生领域;不但有利于缓解国家养老压力、缓解财政补贴负担,应该也能让公积金缴费人领取更多养老金。过去,住房公积金运转被认为“嫌贫爱富”,假如今后转化为养老保险,能让公积金使用更公平。

众所周知,近年来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不断向民生领域倾斜,比如纳入低保、特困范围的家庭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者重大手术住院治疗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从这种趋势来看,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也不算很意外,或许可以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不过,可行不可行不能是有关部门说了算,还要征求住房公积金缴费人的意见。因为公积金是缴费人委托管理的资金,并不是有关部门的“小金库”。过去,有关部门私自动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就曾遭遇舆论质疑。如果今后去补充养老保险,资金动用量更大,必须征得缴费人同意。

大部分缴费人或许会同意用住房公积金去补充养老保险,原因是,目前无法自由使用,公积金主要帮了有钱人的忙。有数据为证,2013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中,9%的贷款人使用了约80%的公积金余额,而有80%的缴存人仍未使用住房公积金。一旦用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相信可以增加缴费人养老金收入。

但多数人或许同意,不等于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会同意。一者,住房公积金一旦补充养老保险,或许会影响到相关部门利益;二者,住房公积金已经成为调控楼市的一种重要工具,补充养老保险后可能会影响到楼市调控;三者,会打乱有关部门的计划。比如住建部有关官员对成立“国家住房银行”比较热衷。

笔者以为,住房公积金能不能补充养老保险,关键在于这一公积金如何定位,如何改革。事实上,几年前住房公积金就已经名不副实了,比如一些地方可以用于教育、医疗等支出。既然事实如此,笔者曾建议,住房公积金不妨更名为“生活公积金”,这样一来,公积金用于其他支出才名正言顺。

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靠谱吗

首先,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面临政策障碍。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中就明确指出: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此外,我国《社会保险法》也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形成,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而住房公积金既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费,更不是政府补贴。可见,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其次,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也面临实践困境。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分为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两部分。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形成,应该归属个人所有,但是目前个人账户资金被社会统筹账户借支。社会统筹账户是由单位缴费形成,用于当期养老金发放,类似一个公共账户,不与个人缴费相对应。

而住房公积金产权明晰,归属个人所有,如果用于补充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账户,难以明确界定个人权利与义务。此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全国基本统一:单位缴费率一般为20%,个人缴费率一般为8%。而住房公积金缴费是各不一样,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可以在5%到12%之间自由选择。在此情况下,以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对不同的单位和个人带来的影响也各不相同。

如何建立住房公积金与养老金的联通机制?

从实践来看,住房公积金在一些情况下确实能扮演养老金角色。比如参加者在退休时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有余额,可以一次性领取,在客观上也起到了支持养老的作用。事实上,一些国家的养老金与住房支持之间建立了较好的共享机制。

比如美国的IRA计划(第三支柱的个人税延养老金账户),就允许参加者在初次购房时,从IRA账户提取10000美元而不用补缴税款。美国401k计划(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类似我国企业年金)对住房的支持更为慷慨:如果参加者首次购房,可以从其401k账户贷款最多5万美元或者50%的账户总额(两者取其小,按照市场利率计息),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达到25年。

在国内,武汉科技大学董登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胡继晔教授都提出了住房公积金与养老金建立联通机制的改革建议。董登新教授建议,将目前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与住房公积金合并,形成“强制公积金”,强制公积金可以在参加者工作期间用于购房,在退休后用于对补充养老。胡继晔则建议将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也合并入“强制公积金”。

仔细观察可见,无论在实践还是理论上,更多考虑是在住房支持与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建立联通机制,而不是与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挂钩。这是因为,住房公积金与第二第三支柱的养老金实质都是个人特定储蓄账户,都归属个人所有,产权明晰。而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类似于政府主导的互助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储蓄账户性质存在本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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