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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51edu精品学习网 编辑:sx_zhanglz

2017-09-28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这个知识点是不是太强硬了,想要通俗点的文章,就请继续浏览了~

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在实际过程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

一、直接计算法

在直接计算法下,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与前述相同,即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二、间接计算法

在间接计算法下,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现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采用该方法。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项目范围与税收法规规定的项目不一致应予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扣除标准与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不一致应予调整的金额。

税务机关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x应税所得率

案例1:某境内居民企业2012年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元;

(2)接受捐赠材料一批,取得赠出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找一运输公司将该批材料运回企业,支付运杂费0.3万元;

(3)转让一项商标所有权,取得营业外收入60万元;

(4)出租财产取得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

(5)取得国债利息2万元;直接投资境内另一居民企业,分得红利50万元;

(6)全年销售成本10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00万元;

(7)全年销售费用500万元,含广告费400万元;全年管理费用205万元,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全年财务费用45万元;

(8)全年营业外支出40万元(含通过政府部门对灾区捐款20万元,直接对私立小学捐款10万元,违反政府规定被工商局罚款2万元)。

案例2: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假定2013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6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 甚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60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 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发生的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6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 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0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取得营业外收入1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性捐赠38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3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利润总额=5600+800+40+30+100-4000-660-300-760-200-250=400(万元)

(2)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所得额40万元。

(3)技术开发费调减所得额=60x50%=30(万元)

(4)按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计算=70x60%=42(万元)

按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5600+800)x5—=32(万元)

按照规定税前扣除限额应为32万元,实际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32=38(万元)

(5)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6)捐赠扣除标准=400x12%=48(万元)

实际捐赠额3万元小于扣除标准48万元,可按实损数扣除,不作纳税调整。

(7)应纳税所得额=400-40-30+38-30=338(万元)

(8)该企业201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38x25%=8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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