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缺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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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吉利斯(M.Gillis)等著作的《发展经济学》中根据资源租的生产条件不同的分为:稀缺租金、差异资源租金和垄断租金。

稀缺租金概述

在吉利斯(M.Gillis)等著作的《发展经济学》中根据资源租的生产条件不同的分为:稀缺租金、差异资源租金和垄断租金。其中稀缺租金指供给没有弹性的自然资源相对于需求不足而获取的收益。

经济租是一个用于经济分析的一般性理论概念,其具体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具体到资源产业,比如石油煤炭等矿产资源或能源工业,其产品价格中所包含的经济租就被称为稀缺性租金。

在现代资源经济学中,对稀缺租金的定义是,“在长期均衡中,由于固定供给或成本提高而获取的生产者剩余”。

供给固定而获取的生产者剩余只能是因为需求的增加,而且在数额上等于该资源现在开采给未来后代带来的机会成本。即使后代人丧失了利用同一资源获取收益的机会,这也意味着必须将所放弃的机会可能带来的纯收益计入当前产品成本中。这一机会成本在资源经济学中被称为“使用者成本”(User Cost),所以资源产品的价格构成就应该包括有边际开采成本、边际使用者成本(稀缺租金)和边际社会成本。

当资源的供给是固定时,随着对资源的需求增长,资源将变得相对稀缺,或者,当未来可用资源稀缺时,就会带来资源产品边际成本(即价格)的提高,这两种情况都会使得生产者剩余增加,而这种增加的生产者剩余是来自未来的收益的提前。

所以,稀缺性租金是一个衡量资源稀缺程度的有效指标,特别是当边际开采成本基本不变时,稀缺租金为正表明未来可用资源所能获得的收益越大,即未来资源越少,资源正在变得稀缺,有时,它能起到价格指标所无法起到的作用,比如,美国从内战到1900年间,木材的价格没有变化,但原木的价格却上涨了,原因在于运输费用的下降和采伐技术的提高,如果以木材价格测试稀缺性将会得出错误结论,运输和开采成本的下降掩盖了原木稀缺程度的提高。

稀缺性租金作为必须支付给资源所有者的租金一般就表现为矿区使用费、权利金或类似于我国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属于一种绝对地租。但是对于公共产权资源(共同资源),由于稀缺性租金归于社会,对于任何个体的经济人来说无法获取,于是稀缺性租金为零,无法作为显示资源稀缺的有效指标。这一特点是由耗竭性资源的有限性与不可再生性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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