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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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块也就是中小企业板块,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中小板块

中小板块也就是中小企业板块,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中上板块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了鼓励自主创新,而专门设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块。板块内公司普遍具有收入增长快、盈利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特点,而且股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被视为中国未来的“纳斯达克”。

在中国的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开头的。

根据2004年5月1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实施方案》,中“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

“两个不变”,即中小企业板块运行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与主板市场相同;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公司符合主板市场的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四个独立”,即中小企业板块是主板市场的组成部分,同时实行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中小企业板块与创业板的区别与联系

中小企业板块与创业板的区别

所谓创业板(Second Board),是与主板(Main Board)相对应的概念,是指在主板之外为中小型高成长企业、高科技企业和新兴公司的发展提供便利的融资途径,并为风险资本提供有效的退出渠道的一个新市场。许多创业板又被称为小型资本市场或新兴公司市场。比较中小企业板块和创业板的定义,可以看出两者的上市对象和功能基本相同。虽然如此,但是它们之间还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1、中小企业板块的进入门槛较高,上市条件较为严格,接近于现有主板市场。而创业板的进入门槛较低,上市条件较为宽松。

2、中小企业板块的运作采取非独立的附属市场模式,也称一所两板平行制,即中小企业板块附属于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作为深交所的补充,与深交所组合在一起共同运作,拥有共同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甚至采用相同的监管标准,所不同的主要是上市标准的差别。例如,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Second Board、吉隆坡和泰国证券交易所的二板市场与香港创业板等都是这样。而我国今后设立的创业板,其运作将采取独立模式,即创业板与主板市场―――上交所分别独立运作,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采用不同的上市标准和监管标准。例如,美国的Nasdaq、日本的OTC Exchange、我国台湾的ROSE和法国的“新市场”等,即是如此。

3、从设立的时间顺序来看,中小企业板块要先于创业板。或者说,中小企业板块是未来创业板的雏形。

中小企业板块与创业板的联系

创业板市场目前已成为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关键。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建设应当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地加以实施。中小企业板块可以先行推出,它是建立创业板市场的第一步。如果把中小企业板块看作创业板市场的低级形态和初期模式,那么创业板就是创业板市场的高级形态和目标模式。同时,从建立中小企业板块入手,稳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发展思路已渐次清晰。以建立中小企业板块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可以为推进创业板市场的建设积累有益的经验,探索出一条成功的发展道路,并尽量减少创业板的设立可能对主板市场带来的消极影响,进而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称谓经历了从高新技术板、到第二交易系统、二板市场、再到创业板这样一个演变过程,意味着原先的上市对象应重新进行合理地定位。如果说从“高新技术板”的提法改为“二板市场”和“创业板”,是为了减少网络高科技股泡沫破灭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那么从“二板市场”、“创业板”的提法改为 “中小企业板块”,则更多地是考虑到现行法律制度的限制和市场环境的压力。在有关制度层面无法跟进、且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又日益增加的形势下,为了避免因设立创业板造成的过大风险而带来的阻力,对上市条件进行小幅调整、设立中小企业板块便成为更为现实的一种解决途径。与其说这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折衷选择,不如说是一种顺势而为的曲线救国方案。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中小企业板块的推出正是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过程中应运而生的一块“探路石”。

中小企业板市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

中小企业板市场可以采取以下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1、建立高效运作的法律、法规体系。

2、制定严格有效的市场监管体系。

3、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定;

4、借鉴国际惯例,推行做市商制度;

5、实行上市公司退市机制。

中小企业板在制定退市标准时要考虑的因素

在制定退市标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违反上市规则。

2、股本总额和股东数量。

3、股票失去流动性;

4、破产清算;

5、失去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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