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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公告解读

编辑:sx_songj

2014-09-05

山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公告解读

山西省行政机关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发布。与2012年考试公告相比,2013年新公告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考总人数增幅较大

本次山西省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涉及9个市、65个县(市、区)和28个省直部门及垂管系统,计划招录2420人,比去年增加17%。今年山西省行政机关公务员招录以基层为导向,在招录的2420人中,县(市、区)及其以下机关招录1754人,占招录总数的72%之多。今年还将加大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力度,全省为此拿出招录计划的12.6%,共计304人,专门用于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所占比例比去年有所提高。

二、考试时间的变化

与2012年相比,2013年山西省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考试时间变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今年的报考时间提前了8天,最后截止时间点提前了1个小时。报考人员在2013年3月8日9:00至2013年3月17日17: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公告中特别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改报职位的时间与查询时间起点推后1小时,结点提前1小时。改报时间:2013年3月25日9:00至17:00。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3月25日9:00至3月26日12: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3年3月26日20:00前查询。

(3)考试时间的变化。今年报考省外事侨务办和对外友好协会职位的考生除参加4月13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外,还要在2013年4月14日上午参加外语水平测试。

三、考试地点的变化

与2012年一样,本次考试在省会太原和其他设区的市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及监狱管理系统的在太原参加考试。今年的变化是,报考工商、质监系统的考生可以与报考地税及市、县(区、市)、乡(镇)机关的考生一样,在报考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参加考试。

四、报考条件的变化

今年在“不得报考公务员的条件”中增加了“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一群体。报考者在报名后、录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因此,报考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报名后、录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参加报名的考生如果属于这两种情况的应当特别注意。

五、考试范围的变化

今年的笔试科目仍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与往年不同的是:报考省外事侨务办和对外友好协会的,需同时参加外语水平测试,公共科目与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按1:1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5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50%)。请报考相关职位的考试注意。

六、资格复审、面试要求的变化

根据考试公告的规定,今年在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所需证明原件与复印件、成绩的计算方法四个方面较之以往有所变动。

(1)除报考公安、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等按规定需进行体能测评的,应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外,报考劳教系统的也需进行体能测评。

(2)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需要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与以往不同的是, “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可以由团省委,也可以由省人社厅盖章。

(3)针对省外事侨务办和对外友好协会的考试,公告特别规定了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应特别注意的是省外事侨务办和对外友好协会空缺职位不再递补。此外还需进行专业口语面试,成绩合成方式为:共同科目面试成绩与专业口语面试成绩各占50%。

(4)今年的公告在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上特别规定,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七、调剂政策取消,加强诚信报考管理

2012年招考公告规定,审批录用结束后,对招考期间出现的职位空缺,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提出意见,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发布公告,统一调剂。今年将不再执行这一政策。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今年公告中对考生违反诚信报考的处罚更加严厉。公告提出: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因此,考生对待公务员考试应当严肃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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