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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政法干警行测考试辅导:可能性推理中的必知方法

编辑:sx_xiexh

20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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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备考  可能性推理属于逻辑判断中的一种类型。既然属于逻辑类的题目,其对考生的要求就是需要有严谨的逻辑思维。所谓的可能性推理是指题干中所描述的条件到结论中存在某些漏洞,即条件只对结论提供部分的支持。所以对于可能性推理来说,各位考生要抱着一种批判的精神做题。

做可能性推理的题目的时候切忌在看不懂题干信息的时候在选项中寻找答案。考生普遍反应当在看不懂题干的时候看选项,只会加深对题目的不理解,从而在没有读懂题干的情况下,凭感觉选择一个答案。在这种情况下,做出正确的答案概率只能说接近25%。所以建议各位考生一定要在读懂题目的基础上选择选项。

可能性推理需要各位考生在多做题的基础上加以消化和总结。如果有考生觉得可能性推理不需要做题,只要了解做题方法家可以了。这种思想是不可取的。因为可能性推理她考察的是考生有没有严谨的批判思维,在批判思维的基础上找出漏洞。所以需要各位考生多做题。在省考即将来临的时间里,专家建议各位考生每天坚持做10道题目以上。

二、如何读题  能做对可能性推理的前提条件是要读懂题目,接下来为各位考生介绍读题的方法。对于一道可能性推理来说,题干可能有两部分组成:论据和结论。但是偶尔题干当中也会出现既不是论据又不是结论的信息,此类不重要的信息叫做背景介绍,考试中不做分析的重点。

论据在题干中的表现形式往往是通过客观事实来表现,所谓的客观事实是指那些眼睛看得到的、耳朵听到的以及所有切实感受到的、仪器观测到的或者经过严格论证的、人所共知的称为事实。客观事实在题干中的作用有两个,即论据和背景描述。当客观事实充当论据时,是用来证明论点的事实和道理,需要重点关注。当客观事实充当背景描述时,所涉及的时事背景、政策背景等的描述,与论证无关,无需过多关注。

结论是通过论据最终得出的。主要是以主观观点体现。所谓主观观点是指根据事实得出的某种猜想、判断和推测。主观观点可以充当最终的结论,即作者所要表达的最终观点。 也可以充当中间结论,即为了更明确的表达最终观点而提出的过渡结论,可以看做是条件的一种。主观观点还可以是引用观点,即为了证明最终结论而引用的事实和道理,可以是题干观点,也可能不是题干观点。

引出论据的词语有:因为、由于、根据、如果、原因是、理由是、基础是、来自于、归之于、归因于;引出结论的词语有:因而、由此、可以推测、结论是、从而、结果是、那么、由此可以知道、这就证明了、由上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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