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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公告(1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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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4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全省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考生报名时可选择本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8月26日9∶00~8月30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8月26日9∶00~8月31日16∶00;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8月26日9∶00~9月1日16∶00。

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及时进行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笔试费用为144元,其中,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费用98元,教育入学考试笔试费用46元。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

2、 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的时间为9月2日9∶00~12∶00。

(3)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参加笔试后,于2015年9月21日~22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

(三) 笔试

1、 网上打印准考证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于2015年9月16日~18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打印中遇到问题,可与公务员考试考务机构联系解决。

2、 笔试科目和范围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按培养学历层次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参加A类考试;报考专科班的考生参加B类考试。上述两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各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合格线。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报考专升本班和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专科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3、 笔试时间及要求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具体时间为:

9月19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9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20日上午09:00~11:30 《民法学》或《文化综合》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科目成绩÷教育考试笔试科目试卷满分)×50

笔试成绩取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笔试成绩及名次可于2015年11月上旬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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