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政法干警 > 考试动态

2013辽宁法检系统政法干警资格审查公告

编辑:donghk

2013-11-10

2013政法干警于9月21-22日考试结束,参加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需仔细阅读2013辽宁法检系统政法干警资格审查公告,具体如下:

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11月13日进行,现就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笔试加权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加权总分须在40分以上才能被确定为资格审查人选。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的,以计划招录培养职位数与资格审查人选1:4的比例,按该职位笔试加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的,以计划招录培养职位数与资格审查人选1:2的比例,按该职位笔试加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

二、资格审查要求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等材料。报考职位有专门要求的,须提供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报考“四个计划”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由团省委项目办出具; “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出具;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考生由省委组织部人才处出具。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加权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1、省法院系统

日期:2013年11月13日(周三)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一楼西大厅(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

联系电话:024-22697948

2、省检察院系统

日期:2013年11月13日(周三)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二楼206室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辽宁省教育厅西侧)

联系电话:024-86686185

进入资格审查人选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附件:

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法院系统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2013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检察院系统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13年11月8日

2013辽宁法检系统政法干警资格审查公告已更新,考生还可查看其他地区的考试真题与解析。

相关推荐: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汇总

标签:考试动态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