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政法干警 > 考试大纲

2015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大纲(民法学)

编辑:

2015-09-14

(一)合伙的概念

(二)普通合伙

1.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

2.普通合伙设立的条件

3.普通合伙的财产

4.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

5.普通合伙损益的分配与合伙债务的承担

6.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入伙的概念、条件及效力;退伙的概念、形式及效力。

7.特殊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

(三)有限合伙

1.有限合伙的概念与特征

2.有限合伙设立的条件

3.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五、民事行为

(一)民事行为概述

1.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民事行为的分类

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主行为和从行为。

3.民事行为的形式

(二)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1.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

2.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

3.民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

附条件民事行为;附期限民事行为。

(三)无效民事行为

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

3.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

(四)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

3.撤销权的行使

(五)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情形

六、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二)代理的类型

1.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

2.本代理与复代理

(三)代理权的行使

1.代理权行使的原则

2.滥用代理权的禁止

(四)代理权的消灭

(五)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2.狭义无权代理

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形;狭义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3.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七、诉讼时效和期限

(一)时效的概念与种类

(二)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概念

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3.诉讼时效的效力

4.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5.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

6.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

(三)期限

1.期限的概念

2.期限的确定与计算

第二部分 物权

一、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物权的客体

1.物的概念与特征

2.物的分类

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可分物与不可分物;特定物与种类物;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有主物与无主物。

(三)物权的类型

1.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

2.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

自物权与他物权;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四)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2.公示公信原则

(五)物权的保护

1.请求确认物权

2.请求返还原物

3.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

4.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5.请求损害赔偿

二、物权的变动

(一)物权变动的概念

(二)物权变动的原因

1.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

2.非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

(三)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1.动产交付

2.不动产登记

三、所有权

(一)所有权概述

1.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2.所有权的内容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2.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三)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2.各种相邻关系

标签:考试大纲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