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办事处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28

因工作需要,越城区稽山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17年4月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办事处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绍兴市户籍。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报酬待遇

工资报酬按照街道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4日—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稽山街道办事处(阳明北路686号)319室,联系电话:88617592。

3.报名资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程序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

1.资格审查:由越城区稽山街道办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稽山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统一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5.录用:由越城区稽山街道班子成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录用人选,讨论通过后实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6.聘用:录用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编外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薪酬等按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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