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解题技巧类比推理常见误区

编辑:sx_chenj

2014-08-03

2015年国考即将开始,相信很多考生都已经进入备考冲刺阶段,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复习,精品学习网特地整理了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解题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切忌:草草一看就匆忙作答。

【例题1】南京∶金陵

A. 昆明∶春城    B. 广州∶穗    C. 太原∶晋    D. 北京∶蓟

【答案】D。

解析:本题中,从题干部分很明显可以得出两个词之间是同一事物的不同称谓的逻辑关系,但仅有此关系无法在备选项中选出答案,因为A、B、D都符合要求。再仔细分析题干部分可以发现金陵是南京历史上有过的名称,而A中春城是昆明的别称,B中广州的简称为穗。只有D项中蓟是北京古代的名称。也就是说,在本题中若要得到正确结论,必须同时符合两个逻辑关系。所以,我们一定要尽可能多地找出类比推理对象之间的共有属性,这样才能提高结论的正确性。

第二,注意:词项之间的前后顺序。

顺序关系是一个重要的考点,绝不能忽略,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就不可能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例题1】水果:苹果

A.香梨:黄梨  B.树木:树枝     C.家具:桌子   D.天山:高山

【答案】C

解析:这是2002年下半年的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一道类比推理题。该题题干中“水果:苹果”两个词之间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所以答案为选项C。

选项B的两个词之间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选项D的两个词之间的关系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例题2】泰山:山东:济南

A.安徽:黄山:合肥        B.陕西:华山:西安

C.君山:湖北:武汉       D.衡山:湖南:长沙

【答案】D

【解析】解答此题需要一定的背景知识。君山在湖南省。选项AB前后顺序反了。

第三,不要犯机械类比的错误。

在运用类比推理时, 仅仅根据两事物为数很少的又不具备典型性的共同属性,就推断类比对象 具有与已知属性相关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属性, 这种错误的类推逻辑上叫做机械类比。类比推理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前提真结论未必就真。要提高类比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要尽可能地确认对象间的相同点。相同点越多,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越大,因为对象间的相同点越多,二者的关联度就会越大,结论就可能越可靠。反之,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会越小。此外,要注意的是类比前提中所根据的相同情况与推出的情况要带有本质性。如果把某个对象的特有情况或偶有情况硬类推到另一对象上,就会出现“类比不当”或“机械类比”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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