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题版权保护

编辑:sx_liss

201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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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人类智力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受保护的意义早在法国1791年专利法中就有淋漓的表达:“所有发表或实施的对社会有用的新颖的构想,本来就应属于研究出这种构思的人,如不承认产业上的发明为其创造者所有,就等于无视人权。”侵犯知识产权就是对知识创造的掠夺,对他人权利的侵害,更大的恶果是宣扬一种“坐享其成”“不种树光吃梨”的坏风气,窒息社会创新与技术进步的活力。

即便有国际和国内的立法保障,但网络版权保护依然成为世界性难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公众普遍的版权意识还没建立起来,整个版权市场法治权威严重不足。网络盗版“免费的午餐”对许多人来说诱惑难挡,面对强大的数字平台,著作权人的叫板如同“蚍蜉撼大树”,需付出高昂的成本。

2.逾越法律者的成功,不是守法者的失败,而是法治的失败。推动媒介融合,需要主管部门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在媒体管理特别是新媒体的管理上,我们现在确实还存在跟不上、不适应、不到位的问题。必须看到,新闻作品与理论作品、文艺作品一样,饱含了创作者的智慧和心血,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或许一些传统媒体迫于维权成本的考量,不得不吃“哑巴亏”。但主管部门决不能相互推诿、放之任之,当甩手掌柜。否则,不仅会助长侵权者的气焰,更会让“内容为王”、“渠道为王”成为空谈。媒体融合最终沦为“白拿为王”,这决非中国传媒业之福。

新旧媒体不是竞争对手,而是合作伙伴。只要以尊重法律权益为前提,双方都做到依法办事,媒介融合就能健康有序地推进下去。如今版权问题被推上风口浪尖,我们期望它仅仅是“成长的烦恼”。接下来,希望看到主管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让此番口水仗成为扭转传媒界知识产权保护窘境的一次契机,真正做到效果好、管得住。

3.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工作有着明显的进步,但对比于发达国家对创作者与作品“无微不至”的保护相比,仍有很大距离。近几年,明目张胆的盗版和销售盗版状况得到了改观,侵权可耻的舆论氛围已经形成,但在其他的一些方面,如剽窃创意、对原著改头换面,却仍然甚嚣尘上。这些侵权行为由于缺乏认定规则,所以管理部门即使可以做出相对公正的判断,却无法做出准确的处罚。基于这种状况,在提高罚款额度之外,著作权法应将更多篇幅用于对侵权行为的鉴定方面来,经济处罚可以作为辅助措施。

前段时间,琼瑶对于正抄袭的控诉引人关注,琼瑶奶奶先是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写公开信,又委托专业律师控告《宫锁连城》侵权方,表明著作权保护在细化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所以,在明确罚款金额的同时,《著作权法》更应关注不同侵权程度的具体赔偿数额,以便著作权人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4.我国著作权登记制度从1995年开始施行。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实现了从无到有,从零到一百万的突破。成果的取得,是多年来版权工作默默推进、不断创新的成果。近年来,国家版权局不断加强著作权登记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作品登记程序、作品登记证书格式内容,建立了全国作品登记信息数据库。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开发建设的“全国作品著作权登记数据库及公告查询网站”,为各地著作权登记机构规范、方便、快捷报送登记统计信息,提供了技术支持。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著作权登记机构,也纷纷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重点拓展、改善服务,使登记数量不断攀升。

著作权登记数量的增加,也体现出公众版权意识的增强。版权相关企业对加大版权保护、版权运用和版权管理,以及以版权作为核心资产进行融资等方面的需求也日益强烈。这些无不反映出我国版权意识从上至下显著增强。

5.为了降低著作权保护的社会成本,立法上还可以考虑对于那些处于信息优势的相关人赋予更多的义务。如互联网的宽带供应商、付款处理商和搜索引擎更容易发现著作权侵权行为,因此,如果安排它们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将从整体上改进著作权保护效率。从这个意义上看,目前修订草案的第69条的确还有可以细化的空间。

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样,我们应该在保护著作权人权利与促进作品流通和消费者权益之间求得平衡。没有著作权的保护就谈不上伟大作品的产生,但是,过度苛刻的保护对社会而言同样是一种代价。平衡的支点只能放到恰当的法律制度和组织治理之上,在这方面,可供我们改进的空间无疑还很大。

6.逾越法律者的成功,不是守法者的失败,而是法治的失败。推动媒介融合,需要主管部门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在媒体管理特别是新媒体的管理上,我们现在确实还存在跟不上、不适应、不到位的问题。必须看到,新闻作品与理论作品、文艺作品一样,饱含了创作者的智慧和心血,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或许一些传统媒体迫于维权成本的考量,不得不吃“哑巴亏”。但主管部门决不能相互推诿、放之任之,当甩手掌柜。否则,不仅会助长侵权者的气焰,更会让“内容为王”、“渠道为王”成为空谈。媒体融合最终沦为“白拿为王”,这决非中国传媒业之福。

新旧媒体不是竞争对手,而是合作伙伴。只要以尊重法律权益为前提,双方都做到依法办事,媒介融合就能健康有序地推进下去。如今版权问题被推上风口浪尖,我们期望它仅仅是“成长的烦恼”。接下来,希望看到主管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让此番口水仗成为扭转传媒界知识产权保护窘境的一次契机,真正做到效果好、管得住。

7.在网络信息日趋丰富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在网上进行阅读与信息查询。与此同步兴起的网络文学也是带动了一个新兴产业的发展,优秀的网络写手很快为网友所知,成为了又一批被众人追捧的对象。而这些网络写手也可以通过与网站签约在固定网站写作,来获得不菲收益。

不过既然这个世界存在盗版,那么不管在哪里都不能幸免。而且,相比现实中盗版书还需要花钱购买,网络上依靠复制粘贴就可以转移的文字,很显然更容易传播。并且由于网络资源本身所具有的广泛传播力,以及网友的自发性分享,再加上网络管理缺乏必要的规范及约束力,一些网站大打擦边球,使得这种传播变得难以抑制。

8.知识产权问题是老问题了,不论是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还是新媒体与新媒体之间,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如果不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就会纠纷不断,影响彼此的健康发展。换言之,如果大家都尊重知识产权,就会彼此促进,相得益彰。新媒体的强势崛起,固然对传统媒体形成了严峻挑战,但如果新媒体能依法转载传统媒体的产品,新媒体的出现就会成为传统媒体转型的某种契机,对双方就是一种共赢。反之,如果偷偷摸摸,大家就会不欢而散,甚至两败俱伤。

创新的命根子在于保护好原创。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强调:自力更生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奋斗基点,自主创新是我们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必由之路。由此推开而论,除了科技高峰,攀登世界文学高峰、艺术高峰、思想高峰……桩桩件件,都离不开自主创新。

9.从美国的发展经验来看,电影产业的总体产值是电影票房的5~6倍,如此高的产业效益也使以电影产业为代表的文化产业跻身美国三大支柱产业之一。但是目前在我国,仍然有不少人将电影票房等同于电影产业整体收益,行业分工精细化和专业化带来的巨大收益将扭转这种观念。

成熟完整的电影产业不仅仅是一个影院市场,还应该包括录像带的版权销售、DVD版权、电视版权、网络版权、形象产品的开发、相关版权的转让等。在一部运作成功的电影利润中,票房通常只占到30%左右。

10.2005年以来,中国加大了打击网络环境下侵权盗版活动的力度。国家版权局协调有关部门,连续3年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在出席“2007国际版权论坛”时介绍,目前,在中央8个部门共同开展的网络文化环境整治活动中,有关部门共查处网络侵权案件608件,关闭非法网站280余家,没收用于侵权盗版活动的服务器110台,有效遏制了网络侵权盗版活动的蔓延,在全社会形成了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强大声势。

对于中国互联网的版权保护,凯普林格尔评价说:“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互联网用户,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所做的努力是非常令人惊讶和叹服的。尽管中国还有一定数量的盗版存在,但我们看到了中国政府在版权保护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决心和所做出的努力。”

11.从版权发展规律来看,版权保护是在作品复制、传播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出现的:作品复制、传播技术越发达,就越需要版权保护。在印刷术出现之前,没有批量复制技术,作品传播的范围非常有限,少数擅自传播行为也谈不上侵权和盗版。随着印刷术的采用及改进,作品复制、传播的速度大大加快,创作者、传播者的预期收益因侵权盗版而受到的影响越来越大,版权保护的需求开始显现,版权保护制度应运而生。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作品的复制、存储、传播能力全面提升——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创作者倾注大量心血创作的文字和影视作品,都可能在短短几分钟内被上传入网,并由网民自由下载。如果不进行版权保护,创作者的积极性如何维持?长此以往,恐怕没有人愿意在作品内涵和艺术形式上苦思冥想、精雕细琢,信息网络乃至所有传播业将堕落为纯粹的“眼球经济”,庸俗、低俗、媚俗将无从避免。所以说,网络时代不仅需要版权保护,而且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需要版权保护。

12.对于版权保护,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企业,不能“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被动接受版权纠纷的挑战,而应“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着重从运营管理的源头上进行制度和规则的设计。国际上一些比较成熟的分享型网站,通过设置版权认证门槛,及时鉴别上传文本的版权,启动相关保护程序等措施,形成相对完善的版权保护机制,较为有效地兼顾了资源共享和版权保护,这些经验值得借鉴和吸收。

因而,陷入侵权风波的百度文库,删除未授权文本不足以解决版权与共享困境,长久之计还在于建立平衡各方利益、需求的新商业模式和版权交易方式。日前,百度文库正式推出版权合作平台,通过付费分成、广告分成两种模式为版权方提供收益,这只是迈出了第一步。 “成为造福作家的基地,而不是埋葬作家的墓地”,不仅是百度需要面对的问题,也是互联网时代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

1.根据所给材料,请概括归纳我国版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全面、客观、准确。字数在300字以内。

2.所给材料5中,平衡的支点只能放到恰当的法律制度和组织治理之上,在这方面,可供我们改进的空间无疑还很大。如何理解版权保护中亟待改进的地方有哪些?层次明细,结构完整,字数在400字以内。

3.假如你是H市版权管理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当前我国的版权保护中面临知识产权频频被侵害的现象。请结合所给材料,分析现实,写一则关于H市加强产权保护的公告。字数在450字以内,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4.阅读完所给材料后,你一定有所感触,请围绕“知识产权保护”这一话题写一篇文章,字数在1000字以内,标题自拟,角度自选,立意自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4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题版权保护,希望大家可以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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