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7宿迁市选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编辑:

2017-05-12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开考比例1:3)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9∶00—16∶00。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选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市县(区)人社部门组织选聘单位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党建网、智汇宿迁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网站公告。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以及本公告、《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党建网、智汇宿迁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网站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党建网、智汇宿迁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7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审批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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