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公安局2017年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5-12

当前国家高度重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市相关部门也研究制定了本地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日益规范化和正规化。为维护稳定的社会政治和治安环境,保障和促进烟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公安局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烟台市公安局2017年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58名。其中,男性48名,女性10名。

招聘岗位详见《烟台市公安局2017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5日至1999年5月15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5日至1999年5月15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乘坐7、10、17、23、52、62路公交车至烟台人力资源市场站点下车即可)。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烟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

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已经发放的要一并提供)。

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个人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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