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天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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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7

六、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天门市人社局协调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面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

(一)确定面试入围考生

各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经资格确认后依次替补。因种种因素面试入围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对面试考生为1:1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天门市人社网(http://www.tm12333.gov.cn/)上另行发布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短信、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责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后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方可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2017年度天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具体如下:

1、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结果、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3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资料。

2、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高校学工处(教务处)出具的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且能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4、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考生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5、报考市卫计委所属单位护理岗位的考生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交验时间可推迟至体检前,在组织体检时,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不能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者,取消招录资格。体检时间以市卫计委公布的体检时间为准。

6、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四)面试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后,在天门市人社网上公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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