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四川青白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9人)

编辑:sx_wangha

2017-04-18

为推进青白江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现将17年四川青白江区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具体专业、岗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五)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六)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2017年8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

7.现已由青白江区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相应的学位;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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