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河南许昌财政局招聘综合治税辅助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2-23

为推动我市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保障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许昌市财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治税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17年2月河南许昌财政局招聘综合治税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综合治税辅助岗位工作人员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所在地在许昌市范围内(含县、区);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9日至1998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许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gov.cn/)、许昌市财政局网(http://www.xcsczj.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公布等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3月2日至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许昌市人才市场(前进路与毓秀路交叉口向北30米路西)。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或红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由报考者自行下载,提前填写完整)。

4.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领取《应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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