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备考建议

编辑:sx_zhangby

2013-09-17

精品学习网提醒广大考生,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要想在众多考生当中脱颖而出,取得骄人成绩,大家就应该早做准备多一些复习,多一些胜算。精品学习网特地为您精心准备了2013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部分备考建议,希望在您的备考过程中能提供一些帮助。

础知识法律部分备考建议(二)

一般而言,在公共基础知识当中关于法律考察的范畴,经过对各个省份历年真题的分析,所涉及到的法律的考试试题中的一些知识点都是我们必须掌握的,都是最为重要也是大家必须要理解和弄明白的地方,考的并不深入,纯粹属于法律常识的范畴。所以,希望大家在学习法律所包括的部门法的时候一定要有这样一种心态,先从考点入手,逐个击破,不要盲从,尤其是首先在思想上不要害怕,一定要冷静地沉着的来应对。

下面就给大家提几个小小的建议,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学习方法,老师的建议都是在经验和实践中摸索出来的,不可能对每个人都适用,但是至少会对绝大部分同学有一个指导性的作用。

第一,重点恒重。不管是公务员考试,还是事业单位考试,它首先都是一种考试,只要是考试,就肯定有重点,既然考察的是法律知识,那么这些考试中的考点必然是普通的法律考试中的重点内容。同时,各省市事业单位的考试所要面对的是千千万万的考生,这些考生来自不同的专业,有应届毕业生也有社会工作人员,因此,这样的考试是很难对考生提出过高的要求的。那么,结合以上两点,再结合历年的真题,事业单位考试中的重点内容就非常突出了,比如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机构的组成问题、民法中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问题、行政法中行政复议的管辖问题、刑法中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要件问题,就都应该是我们学习中的重点内容。

第二,新法常考。这是事业单位考试中一个非常典型的规律。每年出现的新法题目一般都是热点的立法。以国考为例,每年都会有新法的题目出现,2009年出现了《紧急状态法》的题目,2010年出现了《食品安全法》的题目,2011年出现了修改后的《选举法》的题目。另外,事业单位考试中也是如此,例如,2011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中就出现了醉驾入刑的题目。在2012年的考试中,《婚姻法解释(三)》就是各地重点考察的新法。

第三,理论打牢。从近几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真题来看,基本的理论知识是做对题目的利器。有些题目属于直接考察基本的法律理论,如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法制和法治的关系,而有些题目,虽考察具体的法律知识,但如果能从理论的角度出发,则能够很顺利的化解难题。比如2010年国考中关于举证责任的题目,如果能把握住举证责任倒置的理论,此题的解决就易如反掌了。

第四,加强对重点法条的理解记忆。大家都知道,司法资格考试是中国各种考试中最难的一种,但通过司考的考生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一定要抓法条,一定要抓重点法条,那么,我们在学习公共基础知识当中的法律知识的时候,也应该遵循这个定律。所以大家一定要结合历年国考、省考、各地事业单位的真题,总结出一些历年法律考试中的一些重点或难点法条。

第五,重视真题。对于任何考试而言,真题都是不可回避的重要资料。根据真题,我们能发现出题的方向、出题的范围和考察的难度。所以,建议考生朋友在复习法律内容时,注意搜集国考、省考和各地事业单位考试的真题,大量练习真题,同时记忆真题中考察的知识点,对考点的把握做到了然于胸。

最后,加强训练。也就是在真题之外,一定要结合自己参加的具体考试,选择合适的模拟题来加以练习。在我们事业单位的考试中,法律题目是占有重要比例的,甚至能达到三十至四十分。如果你所能找到的真题比较少的话,那你也可以适当的选择一些质量较高的模拟题来做,通过练习模拟题来掌握所参加考试的重点。那么,在练习时,结合对知识点的记忆是最为关键。这样,经过大量的练习,就能够熟练的运用知识,并能够在考场上面对真题的时候,从容应对。

以上就是精品学习网为您提供的2013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部分备考资料,希望在您事业单位的复习过程中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同时提前预祝您取得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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