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员空缺职位2011年调剂的公告

编辑:sx_liss

2014-09-19

新疆公务员空缺职位2011年调剂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塔城地区空缺职位调剂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范围及方法  (一)调剂范围:调剂工作在塔城地区所辖政府系统空缺职位中进行调剂。

(二)调剂条件:空缺职位设置的条件在原《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公布的职位条件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条件需在备注栏内明确。

(三)调剂对象:报考塔城地区职位的笔试成绩入闱、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用,且符合调整后空缺职位各项条件的人员。

体能测评、体检、考察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弃报考职位的人员不列入调剂范围。

(四)调剂方式:考生自愿报名,同一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超过一人时,成绩不同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调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时,按调剂报名先后顺序调剂。考察结束后,空缺职位不再进行调剂。

(五)公安系统面试成绩合格,符合调剂空缺职位条件的人员,另行组织体能测试。

二、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塔城地区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

符合调剂职位要求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以及调剂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塔城人事局进行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调剂条件的,填写《2011年塔城地区招录公务员调剂人员登记表》,内容要详细真实,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详细地址: 塔城市新华路69号行署三楼)

(二)体检

体检按招考职位空缺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由塔城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地区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报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调剂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调剂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发布调剂公告及公布空缺职位;

(二)报名、资格审查:2011年12月22日10︰00-12月23日19︰30;

(三)体能测试:2011年12月25日;

(四)体检:2011年12月26日;

(五)考察:2011年12月27日-12月31日。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一)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对调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调剂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按《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监督电话: 塔城地区监察局 0901-6227755

咨询电话: 塔城地区人事局 0901-62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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