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金昌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21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规定,现就2017年甘肃金昌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甘肃省金昌市2017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具体招聘职位和条件见《甘肃省金昌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具备职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教育教学职位的条件为:2015年及以后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应聘其他职位的条件为:2015年及以后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生。

(四)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014年以来在参加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为作弊的人员以及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和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甘肃省金昌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0号)。

(三)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委托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重复交叉报名者,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报名时,2015年和2016年毕业未就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就读院校出具的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和自荐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

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本人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往届毕业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填写《甘肃省金昌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5张。报名费150元,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应聘人员和身体残疾的人员持相关证件原件免收报名费。

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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