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公务员考试科目

编辑:sx_xiexh

2014-12-25

2015年新疆公务员考试预计将在2015年8月底启动,公告及职位表也将同一时间发布。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整理了新疆公务员考试科目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生可参考《新疆公务员考试智能教材升级版》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备考,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15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分类如下:

专业科目1:《法律专业知识》,150分钟,满分100分。

(1)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须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免考《法律专业知识》科目。法律职业资格要求详见《职位表》。

(2)报考法官助理、检察业务科员职位的人员加试《法律专业知识》,该科目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考法官助理、检察业务科员职位人员,如取得相应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免考《法律专业知识》科目,具体免考条件详见《政策解答》。

专业科目2:《公安基础知识》,90分钟,满分100分。

公安机关(含特警)、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基础知识》,计入总成绩。

专业科目3:《汉语基础知识》,60分钟,满分100分。

(1)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统一划定分数线。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笔试,或取得“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旧版)”及以上或“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5级(新版)”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笔试加分

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

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考试要求

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试卷命制

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维吾尔文字统一命制。

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成绩公布后,请入闱面试的考生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有关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工作信息,或向所报考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招考工作后续安排事宜,并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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