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教育局事业单位有关事项说明

编辑:sx_wangl

2013-06-09

【摘要】新疆兵团教育局事业单位有关事项说明,请看以下具体内容:

(一)考试

1、考试采取专业科目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课堂实践教学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笔试均为汉语试卷。

2、考试地点和时间

考试在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3年6月29日10:30—12:30;(北京时间)

3、笔试相关政策

(1)参加笔试人员依据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可进入下一轮考试。

(2)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7月3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兵团教育信息网(www.xjbtedu.cn)查阅笔试成绩及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4、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2013年7月6日10:30开始

专业能力测试以面试、课堂实践教学或实际操作为主的形式进行,成绩当天公布。(报考石河子工程技术学校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在石河子工程技术学校)

5、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岗位职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课堂实践教学成绩×50%(兵团一中、二中、三中、教研室、农广校、民族师范学校按此方法计算总分)

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实际操作成绩×30%+课堂实践教学成绩×30%(石河子工程技术学校按此方法计算总分)

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兵团勤工办按此方法计算总分)

考试总成绩于7月10日在兵团教育信息网(www.xjbtedu.cn)公布。

(二)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五官,招聘单位也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结果于7月17日前报兵团教育局人事处。

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和考核有一项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于7月24日统一在兵团教育信息网、兵团人事人才网上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论、拟聘职位等。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监督

兵团人社、纪检等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用人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991-2896283 2896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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