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农村中小学教师定向招聘201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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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8

1、内容:考核包括学科基础专业知识、教师教学技能和工作表现考核三部分。学科基础专业知识考核由自治区负责命题地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教师教学技能考核由地区统一组织实施;工作表现考核在地区统筹指导下,由各县(市)具体组织实施。

2、时间及地点:

(1)学科基础专业知识考核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5月6日-5月9日,在各县(市)教育局领取。

(2)学科基础专业知识考核时间:2013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北京时间10︰30至12︰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3)教学技能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工作表现考核:在地区统筹指导下,由各县(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在5月31日前完成。

三、其他要求

(一)定向招聘教师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三)凡参与定向招聘各项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执行,与报考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此次定向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招聘费用由地区承担。

(五)为了便于甄别代课教师身份,各县(市)教育局需为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提供任教经历证明一份,任教经历证明需盖学校及所在学校的县(市)教育局公章。

(六)此次定向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请各县(市)教育局务必选派1-2名领队,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领队名单请于4月16日下午19:00前上报地区教育局人事科,领队于4月17日北京时间18:00前到地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到。领队食宿自理,费用由所在县(市)教育局报销。

未尽事宜请与地区教育局师资办与人事科联系。

师资办联系人:李岩、章应宏 2122010

人事科联系人:何坤、邓禹、豆辉艳 2124296

相关信息请登录地区教育局网站:http://jyj.ak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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