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自治区招录留疆战士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等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yanghx

2012-11-05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国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又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使大家都能考出满意的成绩,精品学习网的编辑在这里为您整理了2012年新疆自治区招录留疆战士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等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疆军区,兵团军事部,各直属师、旅、军分区,乌鲁木齐警备区,第二技术侦察局,乌鲁木齐民族干部学院、军区司令部直工处,军区政治部秘书处、联勤部司令部、装备部直工处,空军乌鲁木齐基地、二十一基地、二十基地落区部、各武警部队,武警乌鲁木齐指挥学院:

根据《2012年自治区从驻疆部队招录留疆战士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188号)要求,2012年自治区从驻疆部队招录留疆战士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将确定拟录取人员有关原则、公示及岗前培训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录取程序及有关原则

2012年自治区从驻疆部队招录留疆战士录取工作按照确定各职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各职位拟录取人员、调剂等步骤进行。

(一)确定各职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汉族男兵报考阿克苏职位(2012001)、喀什职位(2012003)、巴州职位(2012005)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定为80分;报考克州职位(2012002)、和田职位(201200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定为70分;女兵及少数民族士兵报考各职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定为60分。

(二)确定各职位拟录取人员。根据各职位招录名额,从达到所报考职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合格及以上、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满额确定各职位拟录取人员。

(三)调剂。招录职位出现空缺时可进行调剂补缺。调剂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达到所报考职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2.面试合格及以上且资格复审合格;3.报名时选择同意组织调剂。

符合调剂条件,但限于招录名额在所报考职位未能录取的考生可进入调剂。调剂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调剂录取,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党员、班长及曾荣立二等功以上考生优先调剂录取,空缺补满后,其余人员则不再录取。

二、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

对拟录取考生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公示无异议人员发给《留疆战士录取通知书》并参加岗前培训。《2012年自治区从驻疆部队招录留疆战士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400人)》见附件1。

三、岗前培训及有关要求

(一)报到时间。录取人员携带《留疆战士录取通知书》、《士兵退伍证》及组织关系介绍信等,于2013年3 月1至3日到指定的培训院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复检。入学集中培训一周后,由所在培训单位组织体检复检,体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培训资格。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培训主要任务是学习“双语”(“双语”是汉族学习维吾尔语,少数民族学习汉语的简称);培训内容按照国家《农村行政管理》自学考试专业设置,通过集中授课和实习实践的方式进行为期两个学年的培训学习。培训学习结业时要通过国家自学考试抽考科目和“双语”口语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专毕业证书。“双语”口语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考或取消培训资格。

(四)培训有关要求。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院校管理规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培训资格。 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并发给生活津贴,中途申请退学的,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培训费和生活津贴。

承担岗前培训院校任务的自治区公务员培训中心、新疆人民武装学校和喀什干部培训中心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2。

请各有关部队军(警)务部门及时做好《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入学通知等有关工作。

有关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0991-3689636、3689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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