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8-31

【编者按】2012年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疆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新疆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人,综合管理人员2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区招聘,具有新疆户籍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者,计算机相关专业,其中软件开发人员年龄35岁及以下,系统维护人员年龄30岁及以下,报考人员年龄的确定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二)综合管理人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项目组织人员年龄35岁及以下,文字综合人员年龄30岁及以下,报考人员年龄的确定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由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于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2月25日通过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二)报名

应聘者带个人工作简历、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所报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在职的应聘者提供工作简历一份及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并填写资格审查表。

报名时间:2012年2月26日至2012年2月27日

报名地点:中国新疆人才市场三楼300室(乌鲁木齐南湖东路19号)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爱荣0991-4642607

(三)资格审查,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料、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以测试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及人际沟通能力。考试均用汉语进行。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方能进入面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均未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招聘岗位轮空。

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自治区人社厅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www.xjrs.gov.cn)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对于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考察

1、本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

2、个人在院校或原单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3、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有关政审合格证明;历届毕业生须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关书面证明;有临时工作单位的,须由临时工作单位及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由原固定工作单位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4、如在考察环节有放弃者或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依次递补,另行安排考察。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审核认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五、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3689638联系人:任全贤(主任)

咨询电话:0991-3689855

附表一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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