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效力

编辑:sx_wangha

2013-04-09

【摘要】本文章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公共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主要考查应试者在这些方面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为了让考生可以顺利通关,精品学习网编辑了“国家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效力”,希望对广大朋友有所帮助!

合同的效力

效力形态要件或情形法律后果

有效有能力(当事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①履行——合同消灭; ②不履行——违约责任

意思真(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法(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法”第52、58、59条)欺诈胁迫型(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①返还(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②折价(无法返还时) ③赔偿(有损失应赔偿) ④追缴(恶意串通,追缴财产归国家,或返还第三人)

恶意串通型(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

伪装掩盖型(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公益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强规型(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法” 第54条)①欺诈①合同被撤销,合同无效(同无效合同后果) ②合同仅变更或者未撤销,合同有效(同有效合同后果)

②胁迫

③重大误解

④显失公平

⑤乘人之危

效力待定 (“合同法” 第47、48、51条)①无权处分行为①未被追认的合同无效 ②被追认或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②无权代理行为

③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超越能力行为

例、家具店甲将国内生产的家具谎称意大利进口家具出售,并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 )

A.可撤销合同 B.无效合同 C.无权处分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解析】选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题中,家具店甲的行为属于欺诈,乙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所以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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